1919年的海參崴舊照,沙俄強行割據的中國領土


符拉迪沃斯託克,原名海參崴,曾為中國領土,清朝時劃為吉林將軍隸下。17世紀中期,沙俄皇朝伺機東侵,尋求在遠東地區開拓港口。

清康熙年間清政府和沙俄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中明確訂明海參崴所在地區屬清朝,清朝中後期國勢日衰,第二次鴉片戰爭中,1858年清政府和沙俄簽訂不平等的《璦琿條約》,規定包括海參崴的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為中俄共管。

1860年俄國又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條約》,清政府割讓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的約4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其中包括海參崴。

1871年俄羅斯在此建設軍港,將太平洋艦隊駐地從尼古拉耶夫斯克遷於此。1875年設鎮。從1880年起升格為市。1888年成為俄國濱海省行政中心。

1903年起莫斯科至符拉迪沃斯託克直達鐵路線建成後,城市發展迅速,成為俄羅斯在遠東的重要城市和港口。蘇聯解體前,它是蘇聯俄羅斯聯邦濱海邊疆區首府。蘇聯解體後,仍是俄羅斯聯邦濱海邊疆首府,遠東第二大城市。

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後,由於蘇聯國內戰爭的混亂情況,反共產黨的勢力在此和俄國遠東地區白俄聯合。當中包括一些外來勢力如英國、美國和日本,日英聯軍在1918年4月藉口當地有日資設施被襲,進駐金角灣和此城,1920年遠東濱海地區建立“遠東共和國”,持續至1922年由蘇聯收復。

1930年代開始,此城成為蘇聯流放政治犯的主要地點,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先後囚禁在這裡的包括蘇聯和日本的戰俘。

1954年蘇共第一書記赫魯曉夫到臨此城,並表示其可以跟美國的舊金山相比,亦奠定了其作為蘇聯遠東地區最重點的發展城市之地位。

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明確和確定已達成一致地段的中蘇國界東段邊界線走向,正式承認符拉迪沃斯託克為蘇聯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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