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胜诉,可以向原告索取因参加诉讼而产生的误工费之类的费用吗?

不省心大爷


民事案件没有被告胜诉这一说法,只不过是法院依法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罢了。

被人告了参加诉讼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无论是否请了代理人,在法庭上就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如实答辩,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和质证确实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因参加庭审而造成的一些时间上的和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法律没有规定该由谁来承担,只能自理。

最后说一句:看来你是个比较斤斤计较的人。


用户4191503489375


原告告你是权利,你应诉是义务,如果你认为原告诉你的诉讼请求与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话,你可以书面提出诉讼异议送交法院,可以不出庭,如果法院要求你出庭,你还可以提起反诉(应在法院规定证据交换时间内提起反诉)。一般情况下,原告告你多少都有瓜葛,正常出庭是你的义务,不存在误工费问题。


填道通平


现代不讲法治,不讲诚信的人还是存在着的。他们把诉讼当成“致富”的敲门砖,乱用诉权随意起诉别人的诉讼时有发生。扶人者成了被告;利用借款人还款没有收回借据这样的需假证据提起诉讼,又进行了一次要求借款人还钱的虚假诉讼,这不仅使法律尊严受到挑战,也使被诉方遭受损失。这样的恶意诉讼,已超出法律对诉讼的法律要求,是对被诉方的不法侵害,应依法对被诉方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凡因恶意诉讼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恶意诉讼人承担。

正常的诉讼,因纠纷是双方引起的,既使一方败诉,对对方因诉而产生的费用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对诉讼成本(诉讼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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