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最新限行通告!限行96小时

【限行通告】

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年〕第9号)要求,按照《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决定于2019年10月31日12时至11月4日12时(96小时),在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采取限行措施,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2019年10月31日12时至11月4日12时(96小时)。二、限行区域忻府区、定襄、原平。三、限行措施10月31日12时起至24时,限行尾号为4的机动车辆;

11月1日限行尾号为5的机动车辆;

11月2日限行尾号为6的机动车辆;

11月3日限行机动车辆尾号为7的机动车辆;

11月4日0时起至12时,限行尾号为8的机动车辆。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本限行规定的车辆采取非现场处罚措施,罚款100元,违法代码8012。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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