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產生的現金流在現金流量表中怎麼體現?

高儀明


借款產生的現金流一般有兩項,本金跟利息。現金流量表根據企業經營活動分成三大塊,從上到下依次為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

借款不一定就放籌資活動

我們先從大類上來看,借款這種行為並不一定都放在籌資活動裡面,要看你是向哪一方借錢。

向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這種類金融機構借款,都會約定附帶利息,一般是放到籌資活動當中。

而向一般企業的借款,不會形成規範格式的借款合同,形式上根本無法區分到底是資金往來還是借款。尤其是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這種資金往來往往都是出於友情贊助,你幫我一把,我推你一下,互惠互利,不會開口要利息!

尤其是對於關聯方來說,股東或股東控股的企業與公司之間存在大量頻繁的關聯資金往來,按道理這也屬於廣義上的借款,但這塊是不放在籌資活動裡面,簡化處理按照資金餘額的變動,如果是佔用資金增加就放到經營活動中。

本金與利息分分列於不同的項目

大類搞清楚了,我們看看小類如何歸集,如果是資金往來這種性質的借款,到底是本金還是利息往往說不太清楚,借款整個捆綁直接放到“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現金”當中。

本金與後續的利息,需要在籌資活動當中分列,本金的增加屬於現金流入,計入“借款所收到的現金”,後續支付的利息屬於現金流出,列入“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當中。

在這裡需要特別強調一下,有些企業向銀行借款,每年發生額較多,為了真實的反應實質情況,是不能直接按照差額變動計入一方。需要按照發生額分列,即借款累計收到的資金計入“借款所收到的現金”,借款累計償還的資金計入“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當中。

總結

編制現金流量表過程中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對這一塊感興趣的話,歡迎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 瞭解更多!


財經奧迪特


在籌資活動現金流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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