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9〕11号

2019年10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040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2.557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温泉路以北,京九铁路以东,涉及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古楼社区桑树园居民委员会,总面积680平方米,其中耕地665平方米、农村道路15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铁路用地。

地块二位于温泉路以北,运河路以东,涉及经济开发区朱杨乔居民委员会,土地面积为24891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24891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04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 刘福根;

联系电话:6172221。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临征公告〔2019〕12号

2019年10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9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005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32.125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三和路以西,福康街以北、曙光路以东、清渊街以南,涉及大辛庄街道办事处歇马亭社区居委会景福庄居民小组、柳坟居民小组,总面积144442平方米,其中耕地14549平方米、农村道路221平方米、沟渠113平方米、有林地7003平方米、设施农用地1404平方米、住宅用地121152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于兴临路以西、聚和街以南、汇泉街以北、开源路以东,涉及经济开发区牛八里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76810平方米,其中耕地58236平方米、农村道路632平方米、沟渠2437平方米、有林地7949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919平方米、住宅用地104637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9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005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 刘福根;

联系电话:6172221。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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