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反蒙面法”必要合法 內地學者相信會得到尊重和維護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電 (記者 楊程晨)多位內地學者11月1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香港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必要、合法、正當,其效果正在逐步顯現。制定規例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執行基本法的重大舉措,相信特區法院會秉持司法謙抑態度予以尊重和維護。

被香港社會稱作“反蒙面法”的《禁止蒙面規例》10月5日生效實施。同日,24名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稱“緊急法”)提請司法複核並申請臨時禁制令暫緩“反蒙面法”。香港高等法院拒頒臨時禁制令,並於10月31日開始處理有關申請。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執行所長王萬里表示,在香港修例風波中,蒙面是施暴者採取的習慣性手段。“反蒙面法”可在技術層面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有利於止暴制亂。

王萬里特別指出,這一規例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緊急法”制定的附屬法例,於法有據。審查認定香港原有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權力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已經審查並採用為法律的香港迴歸前原有法律,特區法院無權再對其行使所謂的違憲審查權,“緊急法”即屬此種情況。引用“緊急法”制定“反蒙面法”是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的重大舉措,相信特區法院會秉持司法謙抑態度予以尊重和維護。

王萬里還提到,“反蒙面法”符合國際慣例及實踐經驗,自實施以來效果逐步顯現,起到抑制事態惡化的作用。但也必須承認,該規例還需經過一段時間效用才能完全顯現;原因在於,一些違法分子的本意就是破壞法治、製造混亂,不會因為一兩部法律的實施而有所收斂;還有一些人對於司法複核的結果心存僥倖。下一步,特區政府需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及宣傳力度,其警示效用才能真正得到發揮。

南開大學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表示,“反蒙面法”從根上否定了示威者蒙面上街的合法性,為特區警務人員執法提供法律依據,對於香港這座國際大都市秩序的維護給予法律支撐,防止一些勢力借蒙面作為可乘之機為禍香港。西方一些國家早早訂立“反蒙面法”,此時反而跑來非議香港實施相關規例,這實在是讓人看不懂。

他指,香港修例風波持續時間太久,同時也將極端政治力量的險惡用心完全暴露出來。越來越多市民認清這場風波事,各界對於暴力的忍受程度已處於臨界。全社會都應該站出來呼籲停止風波、維護秩序、止暴制亂。

李曉兵說,“一國兩制”的發展正處於歷史關鍵期。透過此次風波,應加強對一些問題的反思,尤其是在修復社會裂痕、提高社會治癒能力方面,從而幫助香港從危機中一步步恢復。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曉楠說,“反蒙面法”生效以來,警方逮捕了一些違反該規例的示威人士,政府已對其中一部分人提出檢控。這對於其他示威者有警示作用並有利於市民認清施暴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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