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巡察组反馈第七轮巡察情况,涉多个部门乡镇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委巡察办获悉,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至6月,市委巡察组分别对美林街道、东田镇、蓬华镇、诗山镇、码头镇、向阳乡、官桥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含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市农业机械管理站)等单位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泉州市委以及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四个落实”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书记王春金主持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做好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王春金强调,要把准政治监督内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推进巡察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巡察成果运用。要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注意把握全市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不断完善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确保在市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要规范机构队伍建设,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加强巡察服务保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巡察队伍。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市委巡察组巡察美林街道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工委政治站位不够高,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不规范,信访问题突出,“两违”问题治理效果不佳,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够扎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常规工作流于形式,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缺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工程招投标监督力度欠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不严,部分村(社区)资金违规使用、逃避监管,审计反馈和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组巡察东田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全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纪审查水平有待提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风险。

市委巡察组巡察蓬华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政治站位不够高,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强,理论学习不深入、氛围不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充分。党建主责意识不强,思想重视不够,对基层党组织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较少,选人用人、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工作开展不规范。党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足,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镇级财务监管不规范,村财镇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工程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惠民政策落实有差距,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市委巡察组巡察诗山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党委履职担当精神不足,开拓创新和引领发展能力有待提升,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落细。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有待加强,党建主责主业落实不够到位,党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严,报支手续不规范,工程招投标存在不规范行为。

市委巡察组巡察码头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作用不够突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脱贫攻坚有待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对基层党建督促指导不够,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队伍、聘用人员管理有待加强。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车辆费用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实,工程招投标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固定资产出租管理不够到位,石结构房屋改造存在未批先建现象,镇属企业内控制度不完善。食堂管理、财务处理不规范,土地督察、卫片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市委巡察组巡察向阳乡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党委发挥“领头雁”效应不够充分,推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党的基本制度不够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彻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乡办企业财务管理、旧村复垦补偿等存在廉政风险薄弱环节。主动对标各级党委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要求仍有差距。

市委巡察组巡察官桥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委核心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总揽全局统筹推进社会发展不够有力,产业结构不够优化,行业转型升级成效不明显。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队伍活力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监督执纪不够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两委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农村“三资”监管不严格,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市委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含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不充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机关效能管理不够严格,库区移民项目及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市农业机械管理站)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上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加强,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项目实施管理不够全面,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生猪屠宰管理制度滞后。党的建设意识较弱,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落实巡察整改、审计整改责任不够到位,举一反三抓得不够。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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