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封與郡縣的抉擇中,劉邦為何選擇郡國並行制?

蘆方文



秦朝的郡縣制固然偉大,但是單純的郡縣制也是其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商鞅變法後,秦國給予王族食祿封地,但封地的管轄權很有限,且秦國(秦朝)兵權自始至終由君王和外臣分享,宗室成員幾乎沒什麼兵權。這在國家上升階段或君王強勢時是有利於國家穩定的,但一旦君王弱勢或政局不穩,就會發生嚴重的問題

胡亥上位後,趙高和胡亥整死了世代武族蒙家,屠盡嬴氏宗族,導致最後能統領軍隊的只剩下王離章邯幾個年輕將領,自然抵擋不住捲土重來的舊六國貴族

秦朝的制度改革方向是對的,雖然偉大但過於激進(當時的傳統貴族勢力依舊不能小覷),劉邦深悉這些道理,故採取了郡國並行制這種折中方法。而後雖有七國之亂,但漢朝還是延續了四百多年。歷代皇帝皆不斷削弱諸侯王勢力,至東漢末年已經幾乎沒有封國存在,自此郡縣天下徹底成為主流

後來明朝一開始也分封諸王,同漢朝一樣,皆源於帝國創始人卑微的出身。劉邦和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唯二從布衣出身直至九五之尊的神人,其他王朝創始人基本要麼是異族首領,如努爾哈赤,要麼是本朝權貴,如李淵。大家族出身的做了皇帝,自家親戚大都也是朝廷官員,把持朝政不是難事。可劉邦朱元璋呢,自己做了皇帝,可自家兄弟還是一群屁民,萬一哪天手下人反了,誰來幫自己?所以漢朝明朝一開始大封諸侯王,就是為了保護自家皇室。自家人就算造反成功,天下不變姓,朝代不更名。朱棣篡位趕跑了侄皇帝,天下還是朱家的,還是叫大明。可外人造反成功就是改朝換代了。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城北


總體來說一句話,當時的情況,不給某些人做諸侯王擺不平啊。


分封制中,各國諸侯各自為政,對天子不過是盡一個形式上的義務,而郡縣制則是全國的大小官員都由朝廷從上到下統一任命管理。其實眾所周知,相較於分封制,郡縣制更利於政令通達,更利於穩定,確保了國家財政權,也不用擔心諸侯王反叛作亂的問題。但是,郡縣制的使用是有條件的,關鍵就在於,你一個人能說了算。


秦朝能夠使用郡縣制,因為戰國後期,是秦國憑一己之力,東滅六國。各國王室都覆滅於秦國鐵蹄之下。這時候,秦國自然不用管六國後裔,可以大刀闊斧實行郡縣制改革,全國統一政令,賦稅完全上收,地方官管理各地,不再有世襲的諸侯。因為秦始皇能說了算。但是劉邦不一樣,因為他不是靠自己一家的力量得天下的。


秦朝末年,六國後人和各地農民紛紛起兵反秦,也就是說,推翻秦朝的不是哪一家,而是一個多國聯盟。他們有的是要恢復自己的國家,有的是要自己做國王。而實力最強的項羽,也沒有當皇帝的心思,只是做了一個西楚霸王,希望當一個天下都聽他的盟主,而不想管各國內部事務,於是就有了十八個諸侯國。

劉邦之所以能得天下,不是他自己本身的實力強過項羽,而是他能利用十八個諸侯國這樣的局面,有的拉攏聯合,有的逐個擊破,還有些本來忠於項羽的人要策反招納。靠著這些人的幫助,劉邦才最終打敗了項羽。但是,他們不是無條件幫助劉邦的,劉邦自然要許諾他們,在那個時代,最高的許諾,就是讓他們裂土封王。


劉邦統一天下後下,雖然已經消滅了十八路諸侯中的大半,還是保留了七個諸侯國。他們楚王韓信的楚國、趙王張耳的趙國、燕王臧荼的燕國、梁王彭越的梁國、韓王韓信的韓國、長沙王吳芮的長沙國、淮南王英布的淮南國。八個諸侯王中,臧荼、吳芮、英布、張耳分別是原本項羽所封十八個諸侯王中的燕王、衡山王、九江王、常山王。他們在楚漢戰爭中支持劉邦,所以劉邦許諾他們保留諸侯王地位(其中張耳是被打敗以後失去封地才投奔劉邦,後隨韓信奪回趙地)。韓王韓信是韓國王室後裔,在楚漢戰爭中幫助劉邦平定韓國舊地立下功勞所以獲封韓王。彭越本是山林強盜,聚集了一支數目可觀的部隊沒有依附,被劉邦招攬封為魏相,替劉邦攻打梁地,後來又一直在項羽後方侵擾,最後參與垓下之戰合圍項羽。七人中唯有楚王韓信本是劉邦部下,但韓信一直靠著自己強大的軍事實力連滅數國,而且還經常是在被劉邦奪走精兵之後還能靠老弱殘兵繼續獲勝。對韓信的封王是嘉獎也是安撫,同時也是妥協,害怕他造反。

所以,這七個諸侯王不能不封。沒有他們,劉邦就不能打敗項羽一統天下。對他們的分封是必要的妥協。是局勢的需要。

不過,劉邦後來還是解決了異姓諸侯王的問題,這七個諸侯王有的謀反被擊敗身死,有的被劉邦、呂后設法剷除。但由於西漢初年國力衰弱,朝廷也沒有力量完全管理這些諸侯國,所以還是立了同姓諸侯。劉邦或許認為同姓宗室同心,能夠更好幫助朝廷。可惜,隨著血緣關係越來越遠,同姓諸侯尾大不掉,接連叛亂,到景帝時七國之亂達到頂峰。武帝時用推恩令、酎金奪爵等方法終於解決了諸侯國問題,從此諸侯們再不敢與朝廷為敵。


伊耆角木


實行郡國並行制的原因

一、漢朝郡國並行制

早在楚漢戰爭時間,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韓信、英布等為王,這些人因為非劉姓,故稱"異姓"。由於異姓王非劉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後數年之中,他們相繼被誅除殆盡。

與此同時,劉邦又大封他的子弟為王,稱為“同姓王”,高於列侯。當時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國,他們在封國內是國君,權力很大,其政權與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級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還擁有一定的軍權、財權、治權等,史稱"郡國並行制"。

二、西楚郡國並行制

《後漢書·百官志》:漢初立諸王,因項羽所立諸王之制,地既廣大,且至千里。

故學者認為,漢朝郡國並行制是西楚郡國並行制的翻版,或者漢朝郡國並行制承襲了西楚。

郡國並行制的發展歷史

西漢(前202年~8年)兩百年間的疆域和政區變化很大,初期的版圖小於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區為匈奴所佔有,南方五嶺以南為趙佗所割據(見南越),東南(今福建、浙南)地區和西南(今貴州、雲南、川西南)地區也脫離了中央政權的管轄。

全境只有四十餘郡,其中大部分郡屬漢高祖劉邦所建立的諸侯王國所有,漢初諸侯王國地位遠在漢郡之上。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以後,諸侯王國支郡逐漸被削,諸侯王特權被奪,王國地位降格,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漢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遂行郡(國)縣兩級制,與秦代的郡縣制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郡國並行制的背景原因簡介郡國並行制有什麼作用?

文景兩代相繼執行的“以親制疏”和“眾建諸侯”之策,使王國數目增多,領域縮小;景帝悉收王國支郡以屬中央,又使漢郡數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國二十五(西漢一代王國最高數),漢郡四十三。

但是版圖仍與漢初一樣,並未擴大。漢武帝以後分全國為司隸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個監察區,上述一百零三郡國即依地域分屬這十四部。

郡國並行制有什麼意義作用?

一、郡國並行制的作用

郡國並行制開始實施是在西漢時期,其雛形是在楚漢之爭時就出現的。當時劉邦為了分散項羽的部下,壯大自己的勢力,將自己手下的大將韓信和英布等人分封為王。

華夏自周天子分封制開始實施後,天下的各路諸侯王實際上都是周姓,只因封地不同才衍生出來秦楚等等姓氏,所以各路諸侯同周天子本質上實屬一脈。

關於劉邦分封的諸侯王,則並非是劉氏,也不同自己一脈,實屬“異姓王”。“異姓王”的冊封,是後來出現的郡國並行制的前身。即郡國並行制的作用最初是劉邦用來壯大自己的勢力,分散項羽的兵力。

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漢景帝時期,西漢的國土面積不斷地擴張,通過中央集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很難治理,加上之前“異姓王”的冊封,最終確立了郡國並行制。也就是說在漢景帝時期,郡國並行制的作用將國土進行劃分,從而有利於國家的最高統治者進行管理。

綜上,郡國並行制從其誕生到被正式確立下來,經歷了西漢的幾代皇帝。其能夠在當時存在並發展的原因在於郡國並行制的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即:

第一,郡國並行制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各個分封國的經濟,在一定程度上放任諸侯國自行發展經濟有利於正國家的經濟的發展。

第二,郡國並行制的實施有利於自然資源的充分開發和利用。當時的西漢疆域遼闊,但是各地的氣候等並不相同,若朝廷統一制定發展政策,不利於對自然條件的充分利用。實行郡國並行制後,各個諸侯王可以自主的根據自己國家所屬的地區的自然條件,進行與之相適應的農業的發展。

郡國並行制的背景原因簡介郡國並行制有什麼作用?

二、郡國並行制的意義

劉邦初定天下,面對開國功臣,一方面很感激,一方面也不得不防,正所謂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

於是郡國並行制就誕生了,劉邦等皇帝實行郡國並行制的主要意義就是為了削弱劉邦之前冊封的異性王的勢力。

地方實施郡國並行制的主要意義在於穩固江山,削弱諸侯國實力,但是這一目的實際上並沒有達到。就西漢的歷史記載,在劉邦去世後,由他的子孫接管江山的過程中,曾經出現過“七王之亂”。

關於“吳楚七國之亂”的發生,實際是在漢景帝統治期間,當時諸侯國的勢力已經遠遠凌駕於郡縣之上,諸侯王的權利已不能滿足各位諸侯對權利的嚮往,所以他們發動了動亂。

此時,郡國並行制的主要意義已經完全不存在了。這次動亂被佔壓後,漢景帝則認識到了該制度的不足,開始著手削藩事宜,但是削藩是到了漢武帝時期才被完成的,郡國並行制也被“推恩令”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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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選擇郡國並行制是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的,以及個人思想也促使他這樣做。

歷史必然性

首先,西漢建立時,與秦國建立實行全國郡縣制不過二十年左右,當時社會思潮的影響還是停留在西漢初。分封制實際上還是當時歷史的潮流,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在當時秦末戰爭中,各反抗勢力中有很多六國貴族遺老遺少強烈想恢復舊國舊秩序,比如,陳勝剛剛入住陳地,三老、豪傑就要求:”復立楚國之社稷“等等。這從一方面說明了六國遺存的復辟活動,從另一方也體現了當時各起義勢力迫切希望回到六國相互割據的局面,這正是分封制的一種趨勢。

其次,張良曾指出天下豪傑跟隨劉邦的原因不過”裂土分封而已“,這表面上時說劉邦實行分封制時因為天下豪傑願意幫他的原因,但是從說明了當時人們對於分封制的渴望。所以說當時劉邦所在的社會本身就存在著一股強大的分封慣性力量。

綜上所述,在秦末社會思想的影響下,劉邦接受分封制的意識,實施裂土分王的措施就具有了某種必然性。

被動分封

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達到擊敗項羽的目的,劉邦通過分封一些異性諸侯王來支持自己,比如,韓信,還有英布原是項羽分封的九江王,歸漢後,劉邦要承認其原理的地方,有 立為淮南王。

個人思想

劉邦在臨終前發佈了一個詔書:”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或為列後。皆令自置吏,得賦斂,女子公主。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賜大第室。吏 二千石,徒之長安,受小弟室。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復。吾於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復矣。“因此劉邦得個人思想也室促使他實行分封制得一個重要原因。


實行郡縣制的原因

第一:繼承了秦朝的郡縣制,因為秦國建立後全國範圍內的郡縣制已實行多年,有了一定的社會基礎。

第二:戰國到西漢已經室社會經濟的一大轉型期,鐵犁牛耕的出現使得 經濟迅速發展,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發展,西周的裂土分封已經不適用當時劉邦所處的時代了,加強中央集權的郡縣制才是發展趨勢。

因此,總是所述,劉邦實行的郡國並行制既是當時的情勢所迫,也是順應了歷史發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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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封與郡縣並行的抉擇中,劉邦為何選擇郡國並行制,說實話,這個問題很不標準,原因是:

一,沒有郡國並行制,只有郡國制;

二,郡國制也不是劉邦選擇的,嚴格來講,是項羽首創,並留給他的政治遺產。

秦始皇

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天下,統一天下之後,即推行郡國制,結果呢,從分封到郡縣,彎子轉的太急,老百姓還無法接受,致使,六國遺民心懷故國,都沒把他的郡縣當回事,還根據地域,很自覺的將自己劃分為楚國人、齊國人、燕國人等。

老百姓心目中還沒有大一統的概念,這種想法被原六國貴族利用,秦始皇死後,陳勝吳廣起義,六國貴族乘勢而起,紛紛攻城略地,恢復六國勢力。秦始皇推行不久的郡縣制就這麼灰飛煙滅。

天下大勢如此,誰也沒辦法一下子轉過彎來,即便是勇猛無敵的項羽,推翻暴秦,再立新朝的時候,也不得不向這種趨勢屈服,沒有立刻推行郡縣,而是創造性的發明了介乎於郡縣制與分封制之間的郡國制。於前206年將天下分封成十八個諸侯國。

項羽

分封之後,雖然看似他只掌管著西楚一小塊地方,但他在分封過程中,推行“王與將分開;異地安插或者大宗與小宗並行”的原則,目的就是挑撥諸侯王之間的關係,讓他們互相攻伐,然後自己在從中取事,分封之時,從龍入關的臧荼等人都能封王,唯獨起事時就跟著他,一路披荊斬棘路,屢立功勳的龍且、鍾離昧以及范增等人都沒有封王,為什麼?

是這些人的功勞能力都比不上其他諸侯王嗎?當然不是,原因很簡單,他必須將強大的軍力牢牢掌握在手中,才能實現胸中的那盤大棋,然而遺憾的是,由於性格的原因以及戰略上的失誤,他最後輸給了劉邦。

劉邦建立西漢以後,十八路諸侯已在四年楚漢戰爭中 不斷整合兼併,從而形成齊王韓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等七個新的諸侯王。

劉邦

據史料統計,西漢成立之初,只有49個郡,而這49個郡當中,韓信、英布、彭越等諸侯王就佔了34個,基本上對天子能夠控制的15個郡形成包圍之勢。

在這樣的情況下,劉邦有能力廢封國,推郡縣嗎?當然不能,只能繼承項羽的遺產,老老實實的推行郡國制,至於其他的問題,就只能緩緩圖之了。

參考文獻:《史記》、《漢書》


歷史超可愛


郡國並行制度,其實就是西漢初年在繼承秦朝時期的郡縣制度的基礎上分封同姓諸侯國,郡國兩種制度同時存在。這種郡國並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與新中國的一國兩制類似。由於秦末的殘暴統治以及征戰帶給百姓無盡的創傷,迫使西漢初年統治階級意識到必須儘快休養生息,發展社會生產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從而鞏固自己的統治。而郡國並行制度則在當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最大限度的給予地方諸侯國的自治權利,中央政府不過多幹預地方政府各項管理工作,增強了各諸侯國大力發展地方經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郡國並行制便於各國因地制宜地發展地方生產漢初諸侯王國政治、經濟權力的擴大,也利於各國因地制宜發展生產,充分開發各地的自然資源。在漢初特定的歷史時期,郡國並行制度給當時的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王大哥要吃湯圓


劉邦選擇郡國並行制並非出自個人意願,而是被歷史裹挾作出的無奈之舉。


第一。劉邦本身就是貧苦出身,起兵之初,靠著口才和激情到處販賣情懷,招攬了一些仁人志士,稱兄道弟,但這些兄弟不能總靠著劉邦畫的大餅為他賣命,所以必須要有利益的均攤,才能最大限度調動起兄弟們的積極性。


據《漢書》中記載,韓信屢獲戰功,在他打敗趙國攻打齊國之前,變向劉邦請求,立張耳為王。看到沒有,這是威脅啊。劉邦你不答應,我們變撂挑子不幹了。


但是,反過來說,這種激勵模式,可以很好地鼓舞將帥士氣,告訴大家靠軍功來加官進爵,甩開膀子去幹,勝利的軍功章上必須有你們的一半。


第二。秦國掃蕩六國後,便開始施行暴政,導致民不聊生,怨聲載道,而後各地諸侯武裝起義,戰爭爆發,民生凋敝。


可以說早期的大漢王朝,是建立在斷壁殘垣之上,百姓生存都成了問題,所以當時的國家政策方略大體方向就是休養生息,恢復生產力,而這是時候,分封制度的存在,給予了各地諸侯足夠的權利和自由,是保證民生基礎恢復的重要前提。


第三。劉邦的成功使他看到秦國滅亡的根本原因,在於國家體制出現了問題:秦朝推翻了周王朝延續800年的分封制,而專行於郡縣制。


劉邦的本意是想繼續沿用秦國的郡縣制度,獨自稱王不是美哉,豈容你們也稱王封地,瓜分自己的天下,但是他也看到了秦國失敗的車轍,不得的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


劉邦認為郡國並行制,可以保持郡縣制的中央集權的功能,同時也可以延續分封制的優秀傳統,即保持以血緣為紐帶的凝聚力


劉邦深刻知道,秦二世最後被推翻,是因為中央集權模式潰敗,君王政治獨木難支,天下共棄。而如果分封制繼續執行,就可以避免未來自己也落得個孤立無援的境地。


但劉邦自己心裡明白,異姓諸侯總歸沒有同姓兄弟來的安全放心,所以曾經共戰的異姓王爺,多數沒有個好下場。


這種折中平衡的郡國並行制,在漢朝初期確實有很多益處,但也不得不承認,它也為後來的七王之亂埋下了伏筆。


輕浪五更風


1,劉邦選擇郡國並行制最初是想分散項羽的部下,所以將自己手下的大將封王,既可以收買人心又可以牽制項羽。

2,劉邦當上皇帝后,為了牽制之前分封的異姓王,大肆分封劉氏子孫,認為秦朝滅亡就是沒有自己人守江山,孤立無援。

3,當時天下大亂後,經濟蕭條民眾苦不堪言,各地環境又不盡相同,中央制定的策略不能適應所有的地方,為了恢復國內經濟分封,各封國的王可以指定適合當地的策略,可以更好的發展經濟,安定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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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劉邦勢力的快速崛起離不開秦朝與它國舊部的支持,秦朝內部官員倒戈勢力也不小,加上它國舊部形成了一股非中心勢力,這些非中心勢力在漢族沒有出現之前依舊有著分裂的苗頭,劉邦實行郡國制估計是為了分散這股非中央的勢力,暗中壯大中央勢力之後逐個處決,或者吞併或者收買,先開刀的就是韓信英布這些人,最後才是自己人,郡國制就是為了更容易壓制才產生的制度。而漢族的出現是在將天下各個集團剷除乾淨後,才出現的大融合。


兼愛達天下


1.劉邦當時認為,秦滅亡的原因之一是沒有同姓諸侯王的護駕

2.當時漢初的形式所迫,如韓信,當時在救劉邦時,讓劉邦答應他封他為諸侯王

3.漢初天下大定,也需要平衡各方勢力,慢慢地削弱諸侯勢力

4.沒有全部實行如周朝的分封制,首先是制度不同,周朝是奴隸制,而從秦朝後中國是封建制,封建制國家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所以不可能實行分封制,而漢初的少部分分封是當時的特殊情況所決定的,這也是後來漢武帝推行推恩令的原因,要解決諸侯問題,因為封建制不允許分封諸侯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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