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指导意见——用“共享”赋能“制造”开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共享经济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政策。

《指导意见》指出,共享制造是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应用创新,是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共享制造,是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趋势、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出效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共享制造发展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能对接、协同生产、共享工厂等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共享意愿不足、发展生态不完善、数字化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两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逐步健全信用、标准等配套体系,支持共性技术研发,不断夯实数字化发展基础,初步形成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到2025年,共享制造发展迈上新台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显现,共享制造模式广泛应用,生态体系趋于完善,资源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指导意见》按照产业价值链三大主要环节,结合共享制造现实发展需求,明确了三大发展方向。一是制造能力共享。主要包括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二是创新能力共享。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等智力资源共享,以及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能力共享等。三是服务能力共享。主要围绕物流仓储、产品检测、设备维护、验货验厂、供应链管理、数据存储与分析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服务需求的共享。

对于推进共享制造的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支持鼓励共享制造创新发展。二是创新驱动、示范引领。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业态,组织实施共享制造示范活动。三是平台牵引、集群带动。充分发挥共享制造平台的牵引作用,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依托产业集群的空间集聚优势和产业生态优势,加快共享制造落地和规模化发展。四是因业施策、分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共享制造在各区域、各行业、各环节的深化应用。

此外,针对我国共享制造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和主要问题,《指导意见》还从平台、集群、生态和基础4个方面,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共享制造平台,积极推进平台建设、鼓励平台创新应用、推动平台演进升级。二是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探索建设共享工厂、支持发展公共技术中心、积极推动服务能力共享。三是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四是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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