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大队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依法处理扣留的交通违法机动车,至今仍有部分当事人超过时限不前来接受处理,超时未处理车辆共3036辆(其中二摩、三摩类共2997辆,汽车类共39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或车主在三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合法来历的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执行扣留车辆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自本公告之日三个月时间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对扣留、停放的车辆依法处理。详情请查阅英德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pinganyingde)。
英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29日
青塘交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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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交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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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交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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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交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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浛洸交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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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曝光超时未处理车辆1851辆,
上期推文曝光1185辆(点击以下链接阅读):
(【曝光】我市交警部门曝光以下超时未处理车辆,请车主尽快处理违法行为……)
超时未处理车辆共3036辆现已全部公布。
请当事人或车主在三个月内凭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驾驶证》
或机动车合法来历的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到执行扣留车辆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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