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护内荆河,荆州警方成功破获“螺蛳”案

(通讯员 荆公轩 卢贻斌)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喜欢吃螺蛳肉,殊不知大肆捕捞螺蛳也是违法犯罪。今年6至7月,荆州公安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该案中涉及非法捕捞螺蛳近十万公斤,已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3人,此案堪称湖北省捕捞水产品案“第一案”。

利剑出鞘,任务重任在肩

2019年6月13日,正在外地出差的石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徐名海接到局领导紧急电话“迅速赶回局里,接受紧急任务”。12时,徐名海风尘仆仆赶回公安局,见到了等候已久的副局长胡文池,治安大队大队长夏登科。

胡文池直入主题,交给徐名海一个任务:荆州市纪监委在查办洪湖市渔政局相关案件中发现,洪湖市人余某涉嫌重大行贿。余某为什么要向渔政局负责人行贿呢?通过查证,发现余某在当地从事组织捕捞和向外销售螺蛳业务,他行贿的目的,就是让管理部门对他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同时打压异已!根据行贿的数字来看,他的目的达到了,从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余某等人长期多次在洪湖、监利水域,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螺蛳,据初步估算他非法捕捞重量至少达49.8万公斤以上,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情重大,荆州市纪委迅速把案件线索移交荆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初查时也感到此案案情复杂,很有可能还涉及其他“保护伞”。为确保案件成功办理,必须异地用警,考虑到石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是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队伍,此前有过多次异地成功侦办大案要案的经验,决定将这起案件的侦办管辖权交绐石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石首市公安局党委接受任务后,经研究由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徐名海领衔侦办。

胡文池再三向徐名海强调:“考虑到这起案件要秘密侦办,暂时没有当地相关部门配合,难度非常大。为防止时间长了,走漏风声,你吃了中饭就要出发,有什么困难和要求?”

“保证完成任务,为石首公安增光添彩!”徐名海满怀信心表示。

秘捕主犯,一本账簿锁“铁证”

从石首赶往洪湖的路上,徐名海不时和专班民警郑玉同、张世伟等人就案件侦办入手和方案细节进行商量,大家一致认为,当务之机是将余某抓获到案。考虑到他还有同伙,只能智取,才能从他身上找到打开案件突破口的“钥匙”。

余某,52岁,居住在洪湖市小港农场街道,是当地“神通广大”的人,有很深的社会“人脉”,时常南来北往跑生意。但他此时是否还在小港农场?

6月14日,民警发现余某仍在小港农场一带活动,并且查找到了余某的具体地址和车牌号码,但因为当地都没有订门牌号码,又不能惊动当地警方,民警决定以他的小车为目标,找到他所在地。上午11时,民警在余某居住的小区发现了他的车,但并不能肯定此时是否在家。民警决定守株待兔,以车为目标,秘密蹲守。

下午三时,一个中年人从楼房内出来,经过小车时,他停顿了一下,又径直向小区大门走去。民警心中一动,看着手中余某户籍照片,此人有些相像,但万一抓错了人,必定会惊动余某。徐名海决定试探打余某的电话,借此观察他的反应。电话打通后,中年人果然接起电话。目标确认,民警果断上前控制了中年人,他正是余某。徐名海决定兵分两路趁热打铁,一路将余某带至当地派出所讯问,一路对他的家进行搜查,寻找有力证据。

对余某进行突审,果然遇到困难,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合法商人,拒不交代非法捕捞螺蛳的事实。然而,搜查的民警从余某家的柜中捜出一个账本,账本中详细记载了2018年余某组织的所有捕捞螺蛳的渔民姓名,时间及数量。“这就是铁的证据”,民警异常兴奋。余某望着这本自己亲手所记的“铁账”,无言以对,不得不开口交代问题。

民警经过连续奋战,又于7月6日凌晨,在洪湖市小港农场将余某的两名同伙陈某和徐某抓获,经过审讯和调查,余某组织渔民捕捞螺蛳的数量远超过以前估算的49.8万公斤,而是996155公斤。证据确凿,7月22日,余某、陈某、徐某三人被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艰难取证,违法人员终服法

经查证,涉嫌非法捕捞螺蛳卖给余某的渔民涉及二十余人,多的达五万余公斤,少的也有上万公斤,数量已达到法定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所以他们既是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指控余某权等人的证人。

民警在对这些渔民上门调查取证和走访时,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

余某等人在洪湖市内荆河小港段一带,组织二十多个渔民,使用“底拖网”等有害渔具,在禁渔期内长期从事螺蛳捕捞。“底拖网”是明令禁用渔具,这是一种毁灭性的捕捞方式,它的特点是“大小通吃,凡拖过必无生机”,在拖网作业过程中,拖网船就像吸尘器一样,所经水域湖底生态链被严重破坏,损害了各类生物的栖息环境。然而,这些渔民不仅不认为自己行为是违法犯罪,反而认为余某等人给了他们一条“致富门路”,面对徐名海等外乡民警的来访,他们或借故外出,回避调查,或恶语相向,摆出一副“我是渔民我怕谁”的架式。为彻底落实证据,徐名海带领专班民警多次往返江苏、安徽、武汉和仙桃等地,找下线经销商,核实销量。同时,不辞辛苦多次到渔民家中,耐心细致地宣传国家法律,宣传长江大保护政策,阐明捕捞螺蛳对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危害性,终于使大多数农民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最后都主动来到小港派出所,配合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剑斩黑手,还内荆河清清绿水

经过专班民警两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余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终于侦查终结,此案共有2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现已全部被依法移送起诉,由于办案民警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契而不舍的工作精神,案件才得以圆满划上句号,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我省乃至全国非法捕捞领域内犯罪的又一典型精品案例!

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有些群众感到不可思议,捕捞螺蛳怎么也构成违法犯罪?

“螺蛳”虽不起眼,却对净化水质、促进水藻生长、为鱼类提供食物、维持河湖生态系统平衡起着重要作用,被誉为“水体生物净化器”。同时,螺蛳肉质鲜美,这也让不少渔民以捕捞螺蛳来赚钱,而过度捕捞螺蛳,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这些渔民为了多捞多得,大都在禁渔期,使用自制的“绝户式”工具,根本不考虑对子孙后代造成的环境的破坏。

余某所居住的洪湖市内荆河小港段一带是螺蛳多产区,前几年,有江浙人在这里建有螺蛳加工厂,将螺蛳加工后卖到沿海一带,因破坏生态环境被取缔。余某就在这家企业当过负责人,企业虽然关闭了,但他却看出这是一个商机,有利可图,有钱可赚!当时内荆河小港段一带已有徐某和陈某在贩卖螺蛳,但他们销售门路少,捕捞收购量有限。余某找到两人摊出底牌:我也要收购螺蛳,我销售门路多,经济实力强,如果我们相互竞争,只会抬高了收购价,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我们联营,你们也可以为我打工,我每年给你们每人三万元报酬,反正有财一起发。

徐某和陈某尽管对余某的大款式口气不满,但盘算来盘算去,还是明白了“合则利,争则败”的后果,最终答应了余某权的要求。

据查证,从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余某伙同陈某、徐某在洪湖市内荆河小港段一带,通过向当地渔政部门领导行贿的手段,内外勾结,组织二十多个渔民,使用“底拖网”等有害渔具在内荆河禁渔期内,大肆从事螺蛳捕捞。余某等人以每斤四角的价格从渔民手中收购螺蛳,陈某、徐某负责检查螺蛳质量、清洗螺蛳、记录螺蛳重量,实际累计收购螺蛳996155公斤,收购来的螺蛳通过他人,以每斤6角到9角不等的价格销往江苏、安徽、武汉和仙桃等地,仅余某一人便非法获利二十六万余元。此案非法捕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当专班民警们迎着晚霞,风尘仆仆从洪湖返回石首的路上,收音机里面正好飘出了那首百听不厌的歌一

“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啊,

洪湖岸边是呀嘛是家乡啊,

清早船儿去呀去撒网,

晚上回来鱼满舱。”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生态保护战中,民警们如同一道铜墙铁壁,誓死守护着咱们的母亲河!波光粼粼的湖面上,霞光折射到民警们疲惫而又微笑的脸上,这样的美景更加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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