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禁枪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请客观理性回答,不要表态式的或者发泄式的语言?

用户1700039550699无


就是一开始的独立战争时的遗留问题,后来胜利了又写进宪法了,现在嘛,既得利益集团……


一念之慈


我在美国中部俄克拉荷马生活多年,大的道理不敢讲 ,只能说说自己的感受,刚去美国的时候,出门都是像国内一样要锁门,久了就随手把门关过来就行了,因为没有人会进来,非法入室打死也白打,没人会为了一点钱去送命,美国中部白人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枪,当然我们华人没这个习惯,我住在白人区,马路对面就是黑人区,但是从来没有黑人过来,就是因为有枪。


sam2000174


先说两件事再谈自己的想法吧。第一件是我哥家车库一次被盗,车库与楼上卧室相连,盗贼若是上楼也是危险的。美国警察接警后来忙碌了一番,也没查出个所以然,对我哥嫂说:你们还是买支枪放家里吧。言下之意可自我防范。我哥嫂是教书的,哪会使枪,终是没买。第二件是我去亚特兰大同事弟弟家玩,他买了两支枪,一支长枪一支短枪。一次几个盗贼在他家楼下客厅行窃,他取出长枪对天花板上轰了一枪,吓跑了盗贼。否则盗贼上楼他和妻子带两幼儿对付不了。从这两件事我体会到,美国人持枪一是起威慑吓阻作用,就像原子弹一样,不一定都要实际对人使用。二是枪支已在美国形成枪文化,有些人是为了收藏把玩。同事弟弟买两支枪,其中短枪是因喜爱买的。所以,在美国控枪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q海天w


世界上不禁枪的国家很多,不只是美国。因为这些国家的人民认为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人民认为基本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这就是根本原因。

很多人有误解,认为允许老百姓有枪,治安就不好。其实治安不好的原因是社会问题比较多,跟有枪没枪没有必然关系。就拿亚洲的日本来说,私人也可以拥枪,没人会觉得日本不安全。


Andy在观察


根本的原因很简单:大多数美国人并不赞成禁枪。

美国的民主真不是做样子的,特朗普这种既不受大多数媒体欢迎,也不受大多数政客待见的商人,为什么能当上总统?还不是因为他受美国民众支持。

虽然我们三天两头看到媒体报导美国发生的各种枪击事件,但实际上无非是选择性报导而已,光是交通事故平均每天都要死好几百人,也没见谁因为怕出交通事故就不上街了。


silent1651


这要从禁酒令说起,高晓松的鱼羊野史里说到:1920年的这一天颁布了《禁酒令》,并正式写入了宪法修正案,变成了根本大法。喝酒这件事儿能写入宪法也挺有意思,美国人你问他历史他不知道,问美墨战争他不知道,但一提禁酒令大家都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知道禁酒令呢?我觉得禁酒令给后代最大的影响和作用之一就是促进了好莱坞电影的黑帮题材,好莱坞没事儿就拍黑帮片,包括我最喜欢的美国电影之一《美国往事》,也是禁酒令时期的黑帮题材。我为什么觉得这件事情有意思,因为我觉得这对于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来说,是个分水岭——对于民主国家的探索。什么是民主?是不是符合多数人要求的就是民主?是不是多数人的决定就能强加在少数人的头上?民主是不是最后要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的决定是不是最终就可以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当然,这个探索付出了惨痛的社会代价。我稍微讲一下为什么当时形成了多数人的暴政,根本原因是当时女性获得了投票权。在民主国家,谁的票数多,政治家就要巴结谁,为了迎合女性投票者,才颁布了《禁酒令》。因为女性都讨厌丈夫喝酒,因为喝酒会花家里很多钱,再有酒后可能会惹很多麻烦,甚至家暴等,所以女性都讨厌丈夫喝酒。为了得到女性投票者的支持,当时将禁酒令列入了国家宪法。从1920年1月17日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这天的前一天,全美国喝酒的人们狂欢,因为这天之后所有关于酒的制造、贩运都违法,连聚众喝酒都违法,你要想喝酒只能自己在家喝,连请朋友一起喝都违法。但是你又没地方去弄酒,因为不能制造不能运输,你去哪里弄酒?这一天,美国的一位参议员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一天是美国还存在个人自由的最后一天。”第二天,多数人的暴政就开始实行了。其实喝酒本身不应该算犯法,虽然它可能导致一些不理性的犯法的行为,就像持枪一样,持枪本身并不犯法,但是有一些持枪的人犯了法。禁酒令下来后所引发的最大的问题就是黑社会势力急剧膨胀。因为当你禁止大量人的正常需求时,就会有暴利产生,而有了暴利就会有黑社会。只要一有了钱,有了暴利的产生,接下来就是贪腐,这个是一脉相承的事情。所以当时警察也加入了,政府也加入了,开始一起贩卖私酒,保护黑社会,等等。当这一系列现象发生后,美国人开始反思,明白原来不是多数人的观点、多数人决定的事情就是对的。少数人的权益和愿望如果不被保护的话,这个国家就不民主,而是多数人的暴政。民主社会更重要的前提叫平等。所以,在禁酒令实行了十年后,当美国总统罗斯福当选时,他的口号就是“废除禁酒令”。1933年废除了禁酒令,这是在美国历史上很少出现的一幕,即废除了某条宪法,宪法在美国几乎是不会随便改动的。因为开放了酒禁,当时的黑社会便迅速衰落了,因为没有利益了,谁都可以买酒,从中没有了暴利。没有暴利就没人愿意铤而走险,同样贪腐现象也随之减少。禁酒令的兴废给美国人民上了生动的一课,什么是自由平等?就是自由在先,尊重每个人的自由,而不是多数人剥夺少数人自由的暴政。虽然最近美国又出现了严重的枪击惨案,二十多个孩子无辜地被打死,但美国人民还是不会禁枪。因为他们从禁酒令的教训里得到了认识,禁枪只会催生更多的暴利、黑社会以及接下来的贪腐,而不是让暴力事件消失。但从美国人民手里收缴枪支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持有枪支是有宪法保护的,也是民族传统、民族文化以及个人应有的权利。美国人民在禁酒令的后期,妇女都主张废除禁酒令。今天其实大量的美国人并不喜欢枪,但是今天谈到这个禁枪的问题的时候,四分之三的美国人都反对禁枪。因为大量的美国人说虽然我不喜欢枪,但是持有枪支是我的权利。我的权利不能被你因为各种原因而剥夺掉。今天剥夺我持枪的权利,明天就能剥夺我戴眼镜的权利,后天就能剥夺同性恋的权利。一旦开了这个先例,授予政府剥夺我一项权利的先例,带来的伤害就会大大超过那些不常出现的一些枪击惨案的伤害,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美国人民经过禁酒令,到今天已经非常成熟了。当两害相权的时候,大家还是选择权利是第一位,伤害是第二位。当然还有很多的法律、很多的办法来维持这些权利,这就是今天主要讲到的禁酒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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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对于美国老百姓,宪法第二修正案(为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份,于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本修正案保障人民有备有及佩带武器之权利),是先哲们留下的无价之宝。

我们看一下2014年美国内华达民兵起义事件就明白了。

2014年,美国内华达发生了一件大事——西部牛仔和联邦骑警武装对峙,险些爆发内战。故事的主角一方是联邦政府骑警。看惯了好莱坞大片的人对他们不陌生,他们一如既往全副武装,搭乘警车和直升飞机。

他们的对手——另一方主角,是内华达西部农场主,67岁的克雷福.邦迪。邦迪上周二之前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西部农民,现在,几乎每一个美国人都认识他了。邦迪身穿牛仔服,口袋里插着美国国父杰斐逊的照片,骑在马上飞驰,持美国国旗护体。

故事是这样的:近年来,内华达开发如火如荼,国会参议员里德家族盯上了邦迪的农场,想开发房地产和引进中资建一家太阳能发电厂。无奈,邦迪不配合。于是,里德推动政府罗织邦迪的罪名,这个星期二出动联邦骑警,罚没了邦迪的400多头牛,并继续围捕邦迪家的牛群。邦迪得到的罪名是:美国联邦国土局BLM立法保护一种珍稀乌龟,而邦迪家的牧场正好在乌龟保护区,于是,罚款100万美元,并用他家的牛顶……这故事听起来很耳熟。的确,全世界的强征强拆都是相似的,只是结果不同罢了。邦迪当然不干,就派他儿子前去理论,结果遭到美国警察放狗咬、电棍电,然后还用手枪指他儿子的头。这样一来,后果就很严重了。

虽然邦迪家也有枪,但势单力薄,于是开始喊冤求救。他家从1877年就在这个地方放牛了,而1993年联邦国土局才成立,他家的农场1877年出现时,乌龟不是濒危动物。邦迪认为政府根本就是为了赶他走,强占他的农场搞开发,乌龟只是借口。邦迪说: "一句话,他们的目标就是我的农场控制权。"

西部牛仔们听了都很气愤,于是一传十,十传百,自发组成了一只强大的民兵队伍,短短几天之内,大军就云集邦迪家的农场。

熟悉美国西部内华达的朋友们知道,这里的牛仔是天然的红脖子。以前美国打仗,这里的人总是踊跃参军。无他,此地民风彪悍,都在马背上长大,方圆几十里没有邻居,一个字,野。内华达农家的后院,除了马圈和牛棚,还有一个厂房,里边机加工设备一应俱全,发电机、房车、皮卡也是标配,这使他们的作战动员能力超级强悍。比如这次,他们一夜之间,就在骑警暂存邦迪家牛群的围栏外边架设了营地。他们甚至设立了民兵路口检查站,把邦迪家被抢走的牛和看守牛群的警察团团包围。

牛仔们宣布:这一次,他们是为了保护邦迪一家,也是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而战,他们说,政府今天可以逼死邦迪,明天就可能轮到他们。这次起兵造反不是为了抢牛,而是为了自由。

星期二之后的几天,大军云集,抢牛的警察一夜之间就从包围牛仔的强者变成了被牛仔包围的弱者。这些民兵,不是赤手空拳,他们带着马队、狗群、皮卡、房车和各种枪支弹药。

民兵们聚集在邦迪家周围,表现出了卓越的战术组织性:一方面,他们包围了邦迪家被罚没的牛群和看护牛群的小股警察。同时,他们在高地和远处的立交桥上设立了狙击手阵地,并组成了强大的马队占据高地,还组织百人一排的人马墙堵截了道路,成功地堵住了前来增援的警察,狙击手瞄准了被堵截停车的增援警察车队,民兵们还出动自己的直升飞机盘旋在警察上空防备警方空中增援,只要警察敢动手,民兵绝不客气。警察很快发现,对峙是唯一的权宜之计,开火只会自己吃亏。964年12,我们小分在滇西北找矿。小分队一共8人,其中4名警

高地上虎视眈眈的西部牛仔指挥官,不是电影,胜过大片。

对抗政府的民兵狙击手和直升机

手持改装AK47和AR15的民兵,令警察感到压力,AK47搭载的瞄具是美军特种部队同款的ACOG,价值1200美元。

8频道新闻字幕:“全副武装的民兵集群在内华达保护农场主”

民兵向电视记者展示带来的高精度自动步枪。

民兵在邦迪家接受电视台采访

美国民兵组织在电视台宣布,发誓保护邦迪一家,起兵对抗政府的暴行。公路边架设的宣传板:“美国人民自由的最大威胁是践踏宪法的政府”——托马斯杰斐逊总统

民兵引用独立战争的宣传画:“我问,大人,什么是民兵?民兵就是全体人民。”


图上标语: “这不只是为了一群牛,这是为了我们的自由。”

宣传标语:“如果你是一个暴君,那民兵绝对就是一个坏名词。

民兵组织的人马墙堵截了增援车队。

被包围的警察,高度戒备。

被堵住的警察。

围栏左边是民兵代表,围栏右边是警察代表,双方正在谈判。谈判结果是:警察取消针对农场的行动。

民兵在庆祝,其腰间的手枪、快拔弹夹、移动式探照灯和口袋里的国父照片。1964年12月,我们小分队在滇西北找矿。小分队一共8人,其中4名警战

增援的武装警察在撤退,周围民兵喊:“滚回华盛顿!滚回国内!”

邦迪夫妇在演讲,周围是各地赶来保护他家的武装民兵。

民兵们的辎重和给养。

制高点的狙击手,桥下人马墙的正前方,就是被堵截的警察增援车队。

山顶的民兵武装指挥官,气场完胜山下的警察。

四面被围的几个警察。同时,民兵们组织了几十个彪悍高大的卫兵,打着国旗和家族旗帜,围出一个抗议主席台,吸引无数媒体前来采访。主席台前设置检查站,遍插宣传板,各个领导人轮番演讲,并向媒体曝光警察抢牛的真相,不但抖落出开发商幕后的老板参议员里德和金主某国企业太阳能公司ENN,还揭露了政府的腐败贪污。比如,这次政府来抢邦迪的牛,罚款额100万美元,动用的部队居然高达200人,6架直升飞机,几十辆汽车,花费开支300万美元……面对此情此景和越来越多的武装民兵,美国骑警显然无法继续完成任务,于是,美国政府宣布:撤回全部警察,取消行动,归还邦迪的牛。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悦读书屋


为什么美国禁枪很难甚至无法实现?看了几个回答,感觉说的都很想当然。下面我从美国法律的角度来简单分析一下美国民众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拥有枪支。

其实根源在于警察权责范围的界定。即警察权力和警察责任的相对应关系。如果我告诉你,美国警察有在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判断剥夺你生命的权力的同时,却没有在你生命受到威胁时对你进行任何保护的义务时,你会怎么想? 绝大多数的国人第一反应都会是:

你在开玩笑。

错,我真的没开玩笑。 因为这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从1981年来通过一系列法案确定的原则。(美国的案例法系中,一个案子的法理解释在未被推翻前就一直生效,而最高法院的对于美国警察的权责对应是靠一系列案例来维持的,因此推翻几乎不可能)由于最高法院的这一界定,导致了美国各州的自卫权下放和公民持枪权的极大增加,美国国民才意识到只有自己手上有枪关键时刻才能保护自己,想让警察保护你,对不起,警察是没有这个责任的。

有兴趣的,可以拓展查阅以下两个很著名的案件即判例:1981年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444 A.2d. 1, D.C. Ct. of Ap. 1981)认定:“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通过 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美国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务时不对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责任规定下的具体责任(the police do not owe a specific duty to provide police services to citizens BAsed on the public duty doctrine.)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警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没有保护具体公民不受侵害的义务。

当然,美国对枪支的放开也有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但这两个判例无疑给公民自己拥有枪支提供了很充足的必要,也促使了今天美国枪支的泛滥。


USTCRagingBull


我没在那里呆过,但从对各种不同的渠道来源资迅所悟的第一感就是:民众有枪在手,是暴政的第一忌惮,至少谁仗势敢不法乱来,官民两端皆有硬器相怼……都想好好活着?那就文明共生吧。另外,美国那么强大,也没有多少强大的对手去他那里整什么“颜色革命”、挑拨离间搞事的,所以美国民间拥枪,大乱不起来的。


给穿山甲先生添点堵


庄子说: 子非鱼,怎知鱼之乐?作为一个局外人来评论美国不禁枪的根本原因,无异于雾里看花,云中望月,难得其详。大致看此是美国人权大于主权的内容之一,也是美国制度自信的内涵之一。美国几乎人均一枪,但自华盛顿建立合众国到如今,从未因有私人拥有枪支弹药对国家政权形成危害,更没有那个政党,那届政府,那位总统有能力、权力、限枪禁枪,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憾动美国宪法赋予人民的这一权利。

有人说美国每年死于枪击案的人上万,应禁枪,是对生命的是尊重。关于这一点,不妨听听孟子是怎么说的?孟子问梁惠王说: 杀人以梃与刃,何异议也?梁惠王曰: 无异议也。也就说死是最终结果,用什么方式没有意义。美国每年死于车祸之人何止一万?只不过没有用枪而已。美国人在死的问题上,仍然展示人权第一的标准。是故,年年枪击案,年年不禁枪。我认为,如果今天在美国投票决定禁枪的话,大概率看依然是不能通过的。。

有道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国情不同,我们大可不必为美国枪击案痛心疾首,替美国人担优,因为那是他们的权力。今天不会禁枪,明天不会禁枪,美国人拥枪会代代相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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