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法官交警联手 扣押“老赖”车辆

近日,兴平市人民法院联手彬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成功扣押“老赖”刘某某名下轿车一辆,“执行风暴”活动取得又一战果。

兴平法院:法官交警联手 扣押“老赖”车辆

2018年7月30日晚,兴平市公安交警大队在高速路引线出口查酒驾。刘某某驾车经过时,交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刘某某因无证驾驶,决定冲卡逃离。在冲卡过程中,将辅警魏某某拖行100多米,致其颅脑、胸部损伤,脑挫裂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陕西咸阳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魏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刘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赔偿魏某某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9万余元。

刘某某未主动履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魏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走访得知,刘某某名下的肇事车辆由其女朋友使用,便查封了该轿车,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按照人民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兴平市人民法院向公安交警发出协查通知。近日,从彬州公安交警大队传来喜讯,刘某某名下的轿车在彬州行驶时被查获。执行干警立刻赶赴彬州公安交警大队,将车辆扣押回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评估拍卖,促进案件尽快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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