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千萬的網紅直播“翻車”,雙11還敢買買買嗎?廣電總局發話了!

近日,某位主播在直播銷售不粘鍋時當場“翻車”,實力上演“不!粘鍋”。此事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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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10月30日品牌方回應:產品質量沒有問題,是該主播不會做飯。

該主播工作室也表示,他們推薦的產品質量沒問題,至於現場粘鍋的情況不方便回覆。

目前,這款不粘鍋的直播視頻介紹和產品鏈接均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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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家和李佳琦工作室模稜兩可的回應,網友們明顯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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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帶貨有多火?

如今,網絡直播帶貨已經成為了最火熱時髦的新業態。越來越多的網紅、明星都加入賣貨大軍。隨著網友“備戰”雙十一,電商平臺也瞄準這個時機,邀請各路明星、網紅“決戰”直播間。

10月20日晚,該主播的淘寶直播間突破了最高時段3112.87萬人同時在線的紀錄。此前,被網友稱為淘寶 “帶貨女王”的主播直播2小時銷售額超過2.6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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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淘寶直播生態發展趨勢報告》顯示,2018年加入淘寶直播的主播人數同比增長180%,直播平臺“帶貨”超千億元,同比增速近400%。

然而,近來直播帶貨“翻車”事件也頻頻發生。從該主播的不粘鍋事件到明星成交額造假。這讓人不禁發問,明星網紅口中傾力推薦的“超好用”、“必買款”,到底能信幾分?

虛假宣傳,質量堪憂

事實上,該主播推薦好物“翻車”已不是第一次發生。此前,就有用戶質疑他推薦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一位用戶在使用了該主播推薦的痘痘貼後,臉出現紅腫發爛的情況,而網店客服卻是一副事不關己的輕慢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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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反映質量問題

此外,還有買家反映,該主播推薦的阿膠糕吃出了小石子,另一件直播推薦的棉被產品也存在質量問題。

售後問題無人解決

此外,直播賣貨的售後問題也是網友吐槽的重災區。某位明星在某直播平臺上擁有兩千萬粉絲。上個月他曾直播售賣某品牌大閘蟹禮劵,然而國慶提貨高峰到來後,不少網友卻跑到該明星的微博下投訴無法提貨,還稱該品牌商家已跑路。頓時間,該明星的微博評論區變成網友的集中“投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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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質問該明星:“因為覺得你靠譜,買了推薦的品牌,結果卻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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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口出,引發爭端直播帶貨時,除了產品本身的“坑”外,賣貨人還很容易禍從口出,引發更多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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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淘寶某位網紅主播直播時送出代言人明星的相關禮品,有網友評論稱想要其他明星的禮品。隨後該主播對品牌方負責人稱“(網友)是想讓你們換代言人”。此話一出立即引發代言人粉絲的不滿,大量網友批評主播言論不當。雖然該主播在微博道歉,但仍有大量網友認為此舉存在惡意欺騙消費者,利用明星爭議話題吸引流量等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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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明星直播帶貨,為啥這麼火?

既然網絡直播賣貨頻頻發生“翻車”事故,為何其火爆態勢依舊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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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營銷專家表示,從視聽信息流、銷售方式等技術角度看,網絡直播賣貨的銷售特徵非常明顯:活靈活現,體驗感強,可以打限時促銷牌,僅限直播時段,機會轉瞬即逝。

一名用戶表示,自己觀看直播賣貨時,眼睛盯著跳動的商品鏈接,耳邊傳來一陣陣“買它!買它!”

的呼喊,手就不受控制地就點了下單。

還有人感嘆:“我從來不相信電視購物裡天花亂墜的忽悠,但為什麼對直播賣貨就這麼痴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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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營銷專家表示,直播賣貨的火爆,來源於用戶的好奇心衝動消費心理

活靈活現+體驗感強+限時促銷+好奇心+衝動消費+明星效應+信任背書,這套組合拳讓用戶無法拒絕。

直播賣貨翻車,要擔責嗎?

那麼,直播賣貨出現產品質量、售後問題,主播需要擔責嗎?答案是肯定的。

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直播帶貨與傳統廣告代言雖然存在一定區別,但是其本質仍然屬於《廣告法》規定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廣告代言人。因此帶貨的主播們應規範自己行為,依法代言不得欺詐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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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法》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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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臺監管仍在不斷跟進

針對網絡直播賣貨行業存在的問題,目前,相關部門陸續制定並出臺規定,治理行業亂象。

具體到政策層面,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決定於2019年6月至11月聯合開展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嚴厲打擊網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藥劣藥。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共同宣佈,於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國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併發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對網紅帶貨違法行動進行重拳出擊。

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 要求“雙11”期間加強規範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服務內容規範,節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節或鏡頭,嚴禁醜聞劣跡者發聲出鏡。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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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隨著相關部門的出手,網絡直播賣貨行業會逐步規範化。也希望“主播們”,在鼓動用戶 “買買買”的同時,為自己的每一句推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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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來自網絡

本文來源 | 共青團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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