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公司辦公大樓三樓會議室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式及大會主持情況

本次會議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流通股股東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網址http://www.chinaclear.cn)對有關議案進行投票表決。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其他高管均出席/列席了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於為全資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擔保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不含董事、監事、高管)

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項議案以特別決議審議通過,即獲得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律師:鄧晴和宋夏瀛潔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為本次會議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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