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集團進入重整程序 不影響股民繼續索賠

近日,龐大集團發佈了一則《管理人關於重整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唐山市中院已於9月5日裁定受理債權人北京冀東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對龐大集團的重整申請,並於同日指定龐大集團清算組擔任龐大集團管理人。截至11月7日,共有286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金額合計人民幣246.99億元(債權金額最終以法院裁定確認的債權表記載為準)。

此前,龐大集團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處罰而引發了廣大投資者起訴索賠。對此,投資者代理律師之一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表示,目前符合條件但未參與的推定受損投資者仍可加入索賠。

龐大集團進入重整程序 不影響股民繼續索賠

Ø 預計索賠條件:

謝良律師提示,參考相關案例,預計龐大集團索賠條件或為:在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間買入且在2017年5月3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龐大集團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Ø 索賠流程:

1、查看交易記錄是否符合條件;

2、若符合條件,到證券營業部打印①賬戶信息表和②對賬單(對賬起止時間段或統計區間段或查詢時間段請務必註明是:2015年3月4日(首次買入早於該日從首次買入之日起打印)至2017年6月30日,含此時間段單個股票或多隻股票均可,具體視證券公司系統而定;如果無法顯示對賬期間,請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手寫並在手寫處蓋章;如有多個賬戶且有交易記錄的,請按照以上時間分別打印各賬戶的對賬單。

龐大集團進入重整程序 不影響股民繼續索賠

Ø 索賠依據:

1、法律依據:2003年2月1日(你沒有看錯,是十六年前的規定)起實施的《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2、事實依據:2018年7月5日,龐大集團發佈了一則《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告》

Ø 同類案例:

據《投資訴訟網》發佈,謝良律師自2013年起代理過的同類勝訴案例包括但不限於:佛山照明、美達股份、華鑫股份原大股東、紫鑫藥業、海潤光伏、上海物貿、上海家化、勤上光電、科倫藥業、京天利、大智慧、超華科技、安泰集團、祥源文化、安碩信息、保千里、金亞科技等虛假陳述索賠案、光大證券期貨內幕交易索賠案。

Ø 媒體採訪:

在辦理證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案過程中,謝良律師就證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民事賠償等問題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證券時報》、《檢察日報》、《經濟觀察網》、《新民週刊》、《第一財經》、《網易財經》、《廣州日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中國經營報》、《投資快報》、《大眾證券報》、《新京報》、《證券日報》等數十家媒體的廣泛採訪與報道。

本文僅供參考,因法律從業人員對法律問題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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