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聊城这位干部,投机取巧摔了“大跟头

面对村集体经济入不敷出的窘境,莘县朝城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用“巧办法”、耍“小聪明”,在向村民收取卫生费过程中搭车加码,难逃纪律严惩。

2017年9月,莘县朝城镇纪委接到聊城市委第六巡察组转来的某村乱收费问题线索,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焦点集中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身上。

李某某头脑灵活,较有能力,2007年,他走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岗位后,踏实肯干,带领村民整治村庄环境,修建村庄道路,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改变。随着时间推移,李某某心态发生了变化,自认为资历老、威信高,思想上放松了自我要求,学不进党纪党规,纪律规矩的防线逐渐失守。

该村部分村民长期在外务工,每年村里按人头收取卫生费时,迟迟不能完成收缴任务,留守群众多有抱怨,村里工作难以开展。2016年,在收取卫生费时,李某某苦思冥想,想到所谓“一举两得”的“巧”办法,即改变收费标准:由每人20元改为每亩20元。他认为这样一来,收的钱多了,不仅能解决卫生费的问题,而且余出来的钱还能改善村内经费紧张的情况。李某某觉得:多收的钱都是为了办好集体事,只要不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就不是什么问题,这是“有想法”“有能力”的表现。

随后,李某某在没有向上级请示和召开村民会议商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更改了收费标准,共收取2.87万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卫生费等村务支出,剩余的并没有记入村账,而是李某某自己掌管。这次改变收费标准,不仅没有听到村民的抱怨,而且也较快完成了任务,李某某“沾沾自喜”。

2017年,又到收取卫生费时,李某某重施故伎。不过对于擅自改变收费标准,他心里多少有些顾忌,就又耍起了“小聪明”,把收取的费用由每人20元改为每亩13元。这样一来,全村共收取1.87万元。2016年至2017年,两年累计多收取1.93万元,除去缴纳卫生费等村务支出外,剩余的1.1万元,均未入村帐,而是李某某直接填补村务支出的“旧窟窿”。

直至调查组工作人员找到李某某时,李某某仍为自己辩解:“收上来的钱是给全体村民办事的,我没贪没占一分钱,咋会是犯错误呢?”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讲政策、讲纪律,李某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恳地做了检讨:“都是自己法纪意识不强造成的,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涉及群众利益,再小的事也是大事;关乎民心的账,每一笔都必须算细算清。李某某在纪律面前耍小聪明,搞起了乱收费的小动作,弄巧成拙,滑入违纪的深渊。2018年4月,朝城镇党委将李某某此行为和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