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化戾气为祥和

(通讯员:宫兆洲 刘晨 卓勇哲)

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与乡镇司法所联合,成功平息了一起上访风波,这是八道沟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又一成果,有效维护了所在乡镇和谐稳定。

庭前调解化戾气为祥和

据悉,长白县新房子镇某村村民刘某质疑县城一河道公司在村里修河坝占用了自家耕种的土地,因对当时补偿数额不满意,故多次到镇政府、县政府找相关主管部门讨说法,多次上访均未得到让他满意的答复。

刘某于近日来到八道沟人民法庭打算起诉该公司。法庭庭长范涛对刘某递交的诉讼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刘某应先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后才能到法院起诉,不然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仍得不到支持,这种结果势必会进一步激起刘某不满,引发更大的纠纷。

范庭长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县法院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对刘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也认为刘某诉讼的证据不足。考虑到当事人可能对相关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不了解,决定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牟敦刚带队率领两名相关业务庭的法官为当事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讲解。

确定方案后,八道沟人民法庭范庭长联系当事人刘某和新房子镇相关领导三方敲定了调解时间和地点。10月31日一大早,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牟专委一行驱车100多公里直奔新房子镇政府。一进屋牟专委就与政府的工作人员就争议的情况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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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某到达了新房子镇政府,牟专委及随行法官先是向刘某询问他的诉求,尔后对他掌握的证据材料进行详细了解。在刘某讲述过程中,他们对刘某有事找相关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表示理解与支持,同时指出通过诉讼维权当事人应提供对自己有利证据的重要性,从刘某目前所持有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他的诉讼请求,建议他先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再起诉。为了便于刘某理解,法官还通过大量判例帮助他分析该纠纷的起因和适用法律问题,告知应如何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法官的耐心、细心深深地感动了刘某,并表示自己对案件情况已经完全了解了,感谢各位法官与政府的同志在繁忙中能听自己啰嗦,不仅没有推三阻四,还耐心细致为自己讲解,未来此事不管能否维权成功都不会再闹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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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解决刘某的这起纠纷,为今后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出了探索与尝试,也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促进矛盾在庭前化解,拓展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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