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男子酒駕被查不悔改 再次酒駕被拘留

(警方週刊運城訊 李勝 通訊員 王文斌)日前,運城市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中,查獲一起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令民警大跌眼界的是,駕駛員高某不僅屢教不改二次酒駕,且涉嫌無證、無牌違法行為。

11月5日,該大隊北景中隊在對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截停檢查時,聞到駕駛員高某身上一股酒氣,且提供不出相應機動車駕駛證,涉嫌多項違法行為,便立即對其採取控制措施,並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

經呼氣檢測,高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9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同時查明,高某在今年9月30日,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已是第二次酒駕被查,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具備駕駛二輪摩托車資格。

臨猗:男子酒駕被查不悔改 再次酒駕被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高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二輪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車,並將對高某處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罰款2500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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