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万赔偿费未果 电动车司机举报对方酒驾 结果自己也喝了

文、图/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刘洪希 王伟华

10月27日凌晨,福建籍男子王某驾驶电动车在中山坦洲镇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向对方司机吴某索要2万元的赔偿费,但遭到拒绝。王某于是向交警部门举报吴某酒驾。坦洲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吴某、王某均涉嫌醉驾。11月4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王某酒精含量比吴某还高。

事发当天凌晨1时左右,坦洲交警大队接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坦洲镇前进二路家普乐科技园对开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车司机举报小轿车司机有酒驾嫌疑,要求前往现场处置。值班民警闻讯当即赶往现场,看到一男子站在一辆粤T1H1×0号牌小轿车旁边,另一男子则坐在损坏的电动车旁。救护车也已到位,医务人员正劝说电动车司机前往医院检查。

中山:2万赔偿费未果 电动车司机举报对方酒驾 结果自己也喝了

事发现场

民警当即对小轿车司机吴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吴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在核实电动车司机的身份时,发现当事男子王某也满身酒气。检测时结果显示王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比被他举报的吴某酒精含量还要高。民警随后将两人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经查,小轿车司机吴某为湖南人,现年31岁;电动车司机王某为福建人,现年40岁。

据两人交代,10月26日晚22时30分许,吴某与朋友在坦洲镇第三工业区某大排档一起吃宵夜,期间喝了两瓶啤酒。翌日0时45分左右,吴某原本想叫朋友帮忙把停在门口的小轿车开回家,随即又想离家只有几百米的距离,于是抱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而王某当晚21时30分许则在朋友的店里喝酒聊天,同样喝了两瓶啤酒。后于翌日0时40分许驾驶电动车回出租屋,没想到两人竟在事发路段撞上了。事发后,两人下车协商赔偿费用。吴某表示愿意出5千元私了,但是王某张口向吴某要2万元的“赔偿”,吴某觉得2万元太高没有答应。因协商未果,王某于是报警,并在电话中举报吴某酒驾。

11月1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8.4 mg/100ml,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7.6 mg/100ml。根据相关法规,王某、吴某两人均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 羊城派

实习生 | 宋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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