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宅基地建房,2019年延用以往政策,這四種情況不許隨便建房。

關於宅基地建房,2019年延用以往政策,這四種情況不許隨便建房。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已經結束,而宅基地確權工作正在進行中,預計2020年年底結束。確權對農民來說是個好事。確權是為了整頓農村土地上的亂象,同時也給農民帶來了一些無法接受的限制。

例如之前農民蓋房,基本上是不需要任何宅基地審批手續,也不需要任何的建房手續,更別提建房過程中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證書了。只要是自己的承包地都能建房子,也有農民,有多個宅基地的,房子佔地很大,建小別墅,小高層的都有。但是確權之後,房子新蓋,翻新都很難了。以下四種情況,是絕對不允許的。

第一,未經批准,私自選址蓋房的。

宅基地在農村越來越值錢,而且狼多肉少不夠分。所以要想申請到一塊宅基地是很難得,且只有申請到了,才能建房,如果未經批准,私自在自家耕地上建房,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屬於違法建築,當然不被允許。

第二,超出規定面積建房的。

農村房子建多大,是有標準的,這個標準由各個地方自己制定。需要根據人口多錢,以及地的多少確定。基本上在150-300平米之間,在農村,很多宅基地是帶有前後院的,但是有人還嫌少,自己私自擴大宅基地面積建房。這種超出規定面積的,確權的時候對於超出的部分不確權。確權工作完成之後,即使要翻蓋房屋,也必須在原有的宅基地基礎上,自己不得隨意增加。

第三,未辦理規劃許可以及施工許可的,不得蓋房。

在農村,蓋房子是要符合當地的城鄉規劃。不在規劃區的房子是允許蓋的,而且超出了規劃高度也不行,建房子之前是要取得施工許可證才能動工。不管蓋新房還是翻蓋舊房子,都是必須要的。

第四,無宅基地相關使用權限的,不能再翻蓋了。

現在有相當一部分人已經脫離了農村,到了城裡生活,而且戶口也早已經遷出去了,嚴格來說已經不是農村人了,但是他們的父母在農村卻有房子,那麼他們的父母當然有權翻蓋,如果父母去世之後,房子他們可以繼承,但是絕對不允許翻蓋了,只有等房子自然毀滅之後,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當然,如果徹徹底底的不是農村人,雖然可能曾經是,那也不可能再申請到宅基地,回家鄉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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