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刚决定逮捕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刚决定逮捕

由阜南县监察委员会移送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阜南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王刚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19年10月30日对王刚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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