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剛決定逮捕

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剛決定逮捕

由阜南縣監察委員會移送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阜南縣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王剛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一案,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於2019年10月30日對王剛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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