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实例)过马路被撞,行人仍要担责,此事你怎么看?

近日,在三门峡义马市千秋路与龙山街交叉口处,一行人过马路时因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任性闯红灯,飞奔冲越斑马线,发生了惊魂一幕。

当日7时许,司机刘某驾驶豫MC5XXX号黑色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与由北向南“飞奔”穿越斑马线的行人赵某相撞,赵某反弹倒地,瞬间传出一阵惊恐尖叫……

在民警对事故发生原因展开调查时,从路口监控显示,行人赵某在显示红色指示灯亮时,还飞奔穿越斑马线,与行驶斑马线前未减速礼让行人的豫MC5XXX号牌小型黑色轿车相撞,女子躲闪不及,瞬间被撞飞,伤情严重。

“经认定,行人赵某横过马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顶着红灯飞奔穿越斑马线;机动车驾驶人刘某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驾驶人刘某负主要责任,行人赵某承担次要责任。”办案民警介绍说。

三门峡:(实例)过马路被撞,行人仍要担责,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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