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付新元
身份证号码:4107251963****9795
性别:男
年龄:56岁
住址:原阳县蒋庄乡沙圪挡村
执行案号:(2019)豫0725执1793号
立案时间:2019年8月28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付新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作出的(2019)豫0725民初2323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被告付新元自愿偿还原告借款3500元,该款被告付新元于2019年8月5日前偿还完毕;承担本案受理费86元。付新元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9年8月2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5民初232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付新元自愿偿还原告借款3500元,该款被告付新元于2019年8月5日前偿还完毕;承担本案受理费86元、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电话号码:0373--758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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