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農民工發工資將全程監管 明年1月市政工地全覆蓋

青島:農民工發工資將全程監管 明年1月市政工地全覆蓋

半島記者 郭振亮

11月4日,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瞭解到,青島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正式發佈了關於市政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相關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搭建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監管平臺”),將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承包企業、農民工、銀行等各方信息互聯互通,實現對工程建設領域在建項目的農民工工資發放全過程實時監管,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預警預測和統計分析,對失信行為公開曝光、聯合懲戒,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按照工作目標要求,在建市政工程在建項目要全部納入監管平臺進行監管。具體實施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到2019年11月中旬實現監管平臺對工程建設領域符合條件的在建工程項目覆蓋率達到80%,所有符合條件的新建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第二階段是2020年1月底實現監管平臺對符合條件的在建工程項目覆蓋率達到100%。

在具體實施步驟上,2019年11月11日前,主管部門給管轄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進行省監管平臺建檔、企業信息審核、項目備案;2019年11月20日前,主管部門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信息、農民工實名制信息、專用賬戶信息全面錄入;2020年1月30日前,主管部門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全部錄入工作,保障落實走好錄入工作的“最後一公里”,實現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全覆蓋。

按照監管平臺要求,各承包單位全面落實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等各項制度。承接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等相關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山東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數據規範標準》落實建設項目信息、農民工實名制信息以及專用賬戶信息的全面錄入工作。

對不落實實施方案的參建主體依規處理。相關工程參建主體不按規定使用農民工工資監管平臺,不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專戶、承包企業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或在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相關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建設單位、承包企業等責任單位及工作人員違反《山東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管理辦法》規定,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及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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