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對疫情防控期間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作出部署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2月12日,青島市司法局指導市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下發《關於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對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做好執業場所疫情防控。提高疫情防控主體意識,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及時做好本單位工作場所衛生清理、消毒工作,保持通風和乾淨衛生。同時掌握本所工作人員近期相關行程及活動情況,防止行業發生重大疫情傳播事件。在辦公場所備置體溫計、口罩、消毒物品等物資,在辦公場所辦公或來訪的人員,應當佩戴口罩,並進行體溫檢測,不接受體溫檢測、不佩戴口罩的應拒絕其進入辦公場所。在辦公場所發現工作人員有疑似症狀的,應勸誡其前往就醫;有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人員應按要求進行隔離,並請衛生部門到辦公場所進行消毒處理。相關從業人員要做好個人及家庭疫情防範,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發佈防禦措施。

二是做好執業流程防控。各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合理安排好返崗時間,根據當地疫情和本所實際情況合理延長假期或安排集中休假。假期結束確需開工的基層法律服務所,要處理好當事人或委託人會見、閱卷、開庭等工作。儘量減少現場辦公人員,除行政、後勤等日常運作必須到崗的工作人員外,鼓勵有關人員在家或網上辦公。建議基層法律工作者減少客戶面談,儘量通過電子通訊方式討論案件或商談委託事宜。

三是做好執業管理防控。除事關疫情防控工作外,如非必要和迫切,市、區市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暫不組織到所檢查、調研等活動,相關工作通過書面或通訊方式進行。兩級協會暫停現場舉辦各項會議、培訓等活動。各項會議以電子方式召開,保證協會工作正常進行。

《意見》引導廣大基層法律工作者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傳播非官方消息。基層法律服務所要依法依規代理涉及疫情的相關案件,維護國家、社會利益及當事人合法權益,防止出現借涉疫情案件惡意炒作導致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鼓勵並引導廣大基層法律工作者,要胸懷拳拳愛心與責任擔當,以各種方式表達和參加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青島市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充分發揮紮根基層、貼近群眾的職能優勢,圍繞中心、服務為民,通過捐贈款物、法治宣傳、排查調處、線上服務等多種形式,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截止2月12日17時,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累計捐贈款物達17萬餘元,其中,捐款159619元,捐贈口罩、酒精、消毒液、帳篷、棉衣、手套、食品等防疫物資價值14155元;深入一線直接參與疫情防控167人次,累計時長達445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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