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結果及推遲發行公告

特別提示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郵儲銀行”、“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1號],以下簡稱“《上市管理辦法》”)等法規,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配售細則》”)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等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0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1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本次發行網下申購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本次發行在發行方式、超額配售選擇權、回撥機制及鎖定期設置的處理等環節發生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

發行人和聯席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及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郵證券”)、獨家財務顧問(聯席主承銷商)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瑞銀證券”)、聯席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郵證券、瑞銀證券和中信證券合稱“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5.50元/股,網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本次發行的價格不高於剔除無效報價後,網下投資者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加權平均值及中位數、全部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申報價格的加權平均值及中位數四個數中的孰低值。

本次發行價格5.50元/股對應的市盈率為:

(1)8.93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8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9.50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8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除以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時本次發行後的總股本計算);

(3)9.58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8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除以假設全額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時本次發行後的總股本計算)。

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貨幣金融服務(J66)”。截至2019年11月1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該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7.10倍。

由於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2018年攤薄後市盈率高於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存在未來發行人估值水平向行業平均市盈率迴歸給新股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根據《關於加強新股發行監管的措施》(證監會公告[2014]4號)等相關規定,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三週內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連續發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公告的時間分別為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3日和2019年11月20日,後續發行時間安排將會遞延,提請投資者關注。

原定於2019年11月7日進行的網上、網下申購將遞延至2019年11月28日,並遞延刊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原定於2019年11月6日舉行的網上路演遞延至2019年11月27日。調整後的時間表如下:

注:(1)T日為本次發行申購日;

(2)如因上交所申購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申購平臺進行網下申購工作,請投資者及時與聯席主承銷商聯繫;

(3)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聯席主承銷商及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重要提示

1、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1991號文核准。本次發行的聯席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為中金公司和中郵證券,獨家財務顧問(聯席主承銷商)為瑞銀證券,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發行人的股票簡稱為“郵儲銀行”,股票代碼為“601658”,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網上申購簡稱“郵儲申購”,申購代碼為“780658”。

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貨幣金融服務(J66)”。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已經發布了行業平均市盈率,請投資者決策時參考。

2、本次發行採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為5,172,164,200股,約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6.00%(超額配售選擇權行使前),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設老股轉讓。發行人授予聯席主承銷商不超過初始發行數量15%的超額配售選擇權(或稱“綠鞋”),若綠鞋全額行使,則發行總股數將擴大至5,947,988,200股,約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6.84%(超額配售選擇權全額行使後)。

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不超過86,202,738,200股(超額配售選擇權行使前),若綠鞋全額行使,則發行後公司總股本不超過86,978,562,200股(超額配售選擇權行全額行使後)。

本次發行戰略投資者承諾的認購資金已於規定時間內全部匯至聯席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2,068,865,000股,約佔綠鞋行使前本次發行總量的40.00%,約佔綠鞋全額行使後本次發行總量的34.78%。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2,172,310,200股,約佔綠鞋行使前扣除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後本次發行總量的70.00%,約佔綠鞋全額行使後扣除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後本次發行總量的56.00%。回撥機制啟動前、超額配售啟用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930,989,000股,約佔綠鞋行使前扣除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後本次發行總量的30.00%;回撥機制啟動前、超額配售啟用後,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1,706,813,000股,約佔綠鞋全額行使後扣除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後本次發行總量的44.00%。

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總量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及網上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是否啟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及回撥情況確定。

本次發行的網下發行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進行,申購平臺網址為:https://ipo.uap.sse.com.cn/ipo,請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採用按市值申購方式進行,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本公告及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及於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20日刊登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並參考於2019年11月6日披露在上交所網站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3、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於2019年11月1日完成。本次發行價格為5.50元/股,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若本次發行成功,超額配售選擇權行使前,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2,844,69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約44,635萬元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為2,800,055萬元;若超額配售選擇權全額行使,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3,271,394萬元,扣除發行費用約50,796萬元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為3,220,598萬元。

4、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

(1)網下申購

網下申購時間為2019年11月28日(T日)的9:30-15:00。網下申購簡稱為“郵儲銀行”,申購代碼為“601658”。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名單見“附表:配售對象初步詢價報價情況”。未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申購。在參加網下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其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須為初步詢價中申報的入圍申購量。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本次網上申購,若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聯席主承銷商有權拒絕向其進行配售或視為無效申購。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上海)、證券賬戶號碼(上海)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等)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為準,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後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負。

聯席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進一步核查,投資者應按聯席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聯席主承銷商將剔除不予配售。

(2)網上申購

2019年11月28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19年11月26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一定市值的投資者均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深圳市場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不納入計算。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投資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以下簡稱“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根據投資者在2019年11月26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按其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總市值計算的可申購額度上限,且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數量(含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1,706,000股。投資者持有市值的計算標準具體請參見《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購額度。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以2019年11月26日(T-2日)日終為準。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認購繳款

2019年12月2日(T+2日)當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的獲配數量乘以確定的發行價格,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籤後,應依據2019年12月2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2019年12月2日(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聯席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網下獲配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5、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6、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於2019年11月28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情況於2019年11月28日(T日)確定是否啟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同時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並在2019年11月29日(T+1日)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中披露。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一、(五)回撥機制”。

7、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中,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無鎖定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鎖定期為6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網下投資者參與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鎖定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鎖定期安排。

戰略投資者獲配的股票鎖定期不低於12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8、本次發行可能出現的中止情形詳見“六、中止發行情況”。

9、本公告僅對股票發行事宜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欲瞭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19年10月29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本次發行的招股說明書全文及備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查詢。

10、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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