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攔截恐嚇過境客車,鳳岡9人車隊惡勢力團伙案宣判

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攔截恐嚇過境客車,鳳岡9人車隊惡勢力團伙案宣判

庭審現場。

11月5日,遵義市鳳岡縣人民法院對任祥、任忠平、陳飛、左傑等九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原永鳳車隊任祥等九人分別因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該案系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遵義市宣判的首例交通客運領域惡勢力犯罪案。

據介紹,任祥、任忠平、陳飛、左傑等九人原系永鳳車隊股東兼駕駛員。為防止所屬車隊營運路段的客源外流,任祥等人通過建立規章制度,採取對所有過境客車、出租車、私家車載客進行攔截、罰款等非法措施謀取非法利益,並對實施非法活動的成員實行相應的獎勵、保障措施,鼓勵車隊成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任祥作為車隊隊長,系該團伙的糾集者、領導者,任忠強、聶勤松、任江、任忠平、陳飛、任貴、左傑、任灝作為車隊的股東兼駕駛員,按照團伙規約及任祥的領導、指揮,經常糾集在一起,積極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法院認為,九被告人無視國家對運輸管理的規定,藉故生非,經常糾集在一起採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在鳳岡縣城至永和客運市場領域對過境載客車輛進行非法攔截、圍堵、恐嚇、滋擾,強拿硬要他人財物,實施尋釁滋事的違法犯罪活動高達三十餘次,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給永和境內的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和交通運行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危害,擾亂了轄區的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情節惡劣,已觸犯刑律。

鑑於各被告人在庭前均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庭審過程中均表示認罪認罰,法庭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全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判決糾集者任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任灝、任江等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一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任忠強、聶勤松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一年六個月,並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任祥等九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本案的依法審理,不僅是遵義市交通客運領域涉惡案件的首次宣判,更是全市法院首次在涉惡案件審理中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全面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

都市新聞

高明琴 記者 姚強

校對 王浩

編審 羅瑋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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