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分院赴清水县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刚性”落地,实现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10月29日矿区分院一行三人办案组赴天水市清水县开展分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回头看”专项活动。办案组与清水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丰望乡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计二十余人进行了座谈。


矿区分院赴清水县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座谈会


会议首先听取清水县自然资源局汇报冯某某非法采石毁坏林木损害公共利益恢复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指出,收到县政府的批示安排后,一是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冯某某毁坏林地现场进行外业勘验,对补植补种区域进行了规划。并结合冯某某采石毁林的现场地形和坏境因素,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制定了《清水县丰望乡甘涝池村乱石窑非法采石毁坏林地恢复治理方案》。二是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要求》目前已栽植油松3000株,被毁林地已完成恢复治理。近期针对成活较差的部分地段又进行了补植补种;三是全面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击并举”的原则,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和排查整治工作。四是认真汲取该案件的教训,扎实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从根本上遏制毁坏林地资源的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矿区分院赴清水县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座谈会


会议第二项内容听取丰望乡政府就进一步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表态发言。丰望乡乡长李荣宏表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生态环境修复整改工作落实。用实际行动把丰望乡生态坏境保护好,切实把生态坏境修复整改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工作任务,落实在行动中。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林业资源保护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建设良好农村坏境的社会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护林员考核制度,加大巡护力度。为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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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三项内容听取清水县政府就接到矿区分院检察建议书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和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的表态发言。座谈会上清水县政府副县长马小平代表县政府,对矿区分院到清水县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表示欢迎,并表示接到分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制定专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相关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崛起要求,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力度,切实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坏境建设成果。二是要把全面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威震一方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遏制违规用地和非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发生。四是全县上下依此案整改落实为契机,精心组织好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实现自然资源坏境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矿区分院赴清水县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座谈会


座谈会最后,分院检察官对清水县坏境资源修复整改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要积极支持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在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只有严格依法履职,才能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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