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发布全域“禁猎令”

南昌新闻网讯 为全面贯彻《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湾里区发布了《湾里区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的通告》,自今年9月26日起,在全区全域禁止捕猎野生动物行为,成为全省最先、全市唯一实行全域禁猎的县区。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惩处力度,湾里区积极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将全域禁猎工作纳入全区林长制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形成了林业主导、多方联动、分工负责的禁猎工作格局。同时,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10余次,查获非法贩卖大小野生动物上千只,与各镇(街)、管理处签订禁猎工作责任状;各镇街处、区林业局、村与农家乐、农贸市场、村民签订《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5000余份,建立健全了湾里区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机制。

“禁猎令”明确规定,湾里区238平方公里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在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全区范围内的19科42种野生兽类、43科205种野生鸟类,以及不得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通告规定,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运输、邮寄和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钟磊 南昌日报记者 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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