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青海一男子竟在地下室藏了520公升“炸药”!

众所周知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在常温下为

无色至淡黄色的易流动液体

具有毒性、易挥发

极易燃烧的特性

汽油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非法储存汽油

存在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

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明令禁止非法储存

销售、运输汽柴油

但有人却打起了“汽油”的主意

黄某发现加油站不允许卖散装汽油,他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商机”,于是他开始攒汽油做起了生意,不知不觉在他家地下室储存了520公升散装汽油

发现“商机”

今年7月,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的黄某发现加油站不允许卖散装汽油,而那些没有正规手续的农用机动车、摩托车等都无法在加油站加油。于是,黄某开始打起了小算盘,从成品油运输车辆处买汽油,然后再转手将这些汽油卖给那些车辆没有正规手续的司机。司机们买到了汽油,黄某又挣到了钱,于是黄某一心一意倒卖汽油。

据黄某交代,从成品油运输车辆处购买汽油,他相当谨慎,害怕被发现,所以买的次数并不是很频繁,量也很少,每次都买一点点,时间一长积少成多。黄某将买到的汽油装在25公斤的油桶里藏在自家地下室,偷偷贩卖。

群众举报

黄某交代:“一桶25公斤的汽油,我从成品油运输车辆处买进来需要花140元,再把这些散装汽油以一桶160元的价格卖给那些有需求的司机,每桶汽油卖出去我自己就能赚20块钱,如果将这次的520公升汽油都买出去,就能赚400多块钱。”

当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赶到黄某家排查时,黄某自己知道贩卖散装汽油的事情败露,所以主动向公安部门交代,并对自己非法买卖存贮散装汽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当黄某将民警带到了他存贮汽油的地下室时,民警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只见地下室里放着20多桶汽油,并且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存在极大的隐患,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民警将20多桶汽油从地下室搬出来,作进一步处理。

行拘13日

日前,黄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乐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3日,查获的520公升散装汽油依法收归。由于查获的汽油量比较大,对于非法散装汽油的处理方案,乐都区公安局主管部门和领导还在商讨中。

为黄某提供汽油的运输车辆,因黄某还未交代清楚,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汽油作为易燃物品,

危险系数高,

国家从运输到储存等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非法购买、储存汽油不仅存在安全隐患,

更是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警方提示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扰乱治安秩序。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持续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如需加油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加油,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保管要求严;

私自储存危害大,稍有不慎酿事故;

为了自己和他人,守住底线不违法;

防患未然严督查,公共安全靠大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