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村幹部有權私下出售嗎?

農村集體土地,村幹部有權私下出售嗎?

問: 農村土地屬集體的產權,村幹部有權私下交易嗎?

答: 農村土地屬集體的產權,村幹部是無權私自出售集體所有權的土地的。

首先、村委會代表村集體經濟組織簽定徵收協議是合法的。

村委會是本村集體經濟委員會的代表組織,在土地轉讓徵收協議上簽字,是代表全村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2/3以上成員的意見。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與縣政府鑑定土地徵收協議之前,必須召開村民大會或者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土地徵收問題通過2/3以上參會人員同意,村委會才有權利代表村集體與土地徵收方簽定徵收協議。如果村委會與土地徵收方簽定徵收協議未召開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簽定的,土地徵收程序是違法的,村民有權阻止村委會私自出售集體土地的行為。

其次、村幹部代表村集體簽定土地徵收協議是違法的。

也就是說,如果村幹部以自己的名譽跟土地徵收方簽定徵收協議,代表的是村幹部的個人決定,不代表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多數人意見,村幹部私自以自己名譽簽定土地徵收協議是違法的,村幹部無權私自出售村集體的土地,但一般徵收集體土地,村幹部都不會以自己名譽跟徵收方簽定土地徵收協議。

再次、村委會打著村集體經濟組織名譽違規出售集體土地現象時有發生。

很多村幹部出售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土地,根本不用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很多村集體土地被村委會私自出售了村民也不知道,很多村幹部私自出售集體土地,出售集體土地收益歸村幹部個人腰包,普遍村民不知道,即使知道敢怒不敢言。村集體出售集體土地的收益應當歸村集體所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人都有權參與分配,村幹部私吞集體土地徵收款是犯法的,村民有權檢舉控告。

總之,農村土地屬集體的產權,村幹部無權私自交易出售,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村委會與徵收方簽定土地徵收協議之前,必須召開村民大會或者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徵求大多數農民同意後村委會才能代表村集體簽定徵收協議,集體土地的出讓所得歸村集體所有,村幹部和村委會無權私自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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