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鎮居民戶口,能否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呢?

我是城鎮居民戶口,能否繼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呢?

土地承包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父母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地)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土地承包權為什麼不能繼承呢?

首先、土地承包權與土地承包期內的承包經營權是有區別的。土地承包權與戶口有關,戶口在本村集體的成員,都有土地承包權,但有土地承包權的人現在不一定有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內的承包經營權與土地證有關,與土地承包合同有關,它是已經承包到戶的土地,在承包期內,即使承包人戶口遷出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其次、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才有承包權。也就是說承包權的獲得是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獲得的,不能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對於城鎮戶口,村集體任何一次統一分配土地,非本村集體成員都是沒資格參與分地的。所以,父母的承包權不能繼承,承包權是戶口在,承包權就在,戶口不在承包權就不在。

為什麼城鎮戶口可以繼承承包期內的承包經營權?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27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既然承包期內的承包地不能收回,承包人去世後,其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只能由其合法繼承人繼續承包經營,其中進城落戶農戶的合法權益包括繼承權。所以,在承包期內,城鎮戶口是可以繼承父母承包地的。

總之,承包權不是遺產,不能通過繼承方式獲得,只能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獲得。承包地是承包到戶的土地,在承包合同期限內,承包人死亡的,發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城鎮戶口子女有權繼承父母遺留下的承包地,也可以說成城鎮戶口子女有權繼承父母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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