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决定

昨天,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上发布了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其中,盐城3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表彰——

  • 刘 婵(女)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二级警长

  • 申建新

盐城市原规划局综合督查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 谢江楼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处长

  • 建湖县审计局

表彰决定

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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