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老板宴请喝死人,被党内警告仍升县长,沙县小吃“推手”被查

11月3日,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沙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林昭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三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林昭闹曾在2013年因赴宴“喝死人”事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曾赴老板宴请喝死人,被党内警告仍升县长,沙县小吃“推手”被查

林昭闹

是“沙县小吃”的推手之一

有着1600多年建县历史的沙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闽江支流沙溪下游。沙县为国人熟知,是因为“沙县小吃”,沙县小吃可以说全国覆盖率最高的连锁餐饮品牌之一,与之比肩的可能只有“兰州拉面”了。而曾任沙县县长3年的林昭闹,则是沙县小吃的幕后推手之一。

公开简历显示,林昭闹1960年4月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沙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高砂镇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业局局长,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

2005年10月,45岁的林昭闹任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走上副处级岗位,此后又担任了沙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等职。

2013年12月,林昭闹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3年后改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直至案发。

林昭闹在沙县的工作,无论是之前担任的县委宣传部部长,还是之后担任的县长、政协主席,其工作重心之一就是扶持壮大沙县小吃。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沙县小吃就已悄无声息地占领了中国的街头巷尾。这些不起眼的小店铺背后,有着全国都独一无二的“推手网络”。推动者,是全国唯一以政府名义成立的小吃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县人口中的“小吃办”。在林昭闹担任县长的3年间, 正是沙县小吃谋划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

据沙县政府2014年度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2015年发展计划显示,沙县政府将积极促进沙县小吃产业的转型升级,由沙县政府主导设立的沙县小吃集团计划在3年内整合6000家门店,5年内新增发展4000家沙县小吃终端,实现年营业收入500亿元,将沙县小吃打造成为中式餐饮第一品牌。

据报道,在2015年12月8日的沙县小吃产业发展工作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林昭闹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广大小吃业主表示衷心的感谢。林昭闹说,沙县小吃产业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要积极推进沙县小吃行业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沙县小吃产业的经营档次和管理水平,让沙县小吃产业越走越宽广。

2017年5月8日,沙县政协主席林昭闹到沙县小吃集团总部大楼装修工程现场,指导沙县小吃科技展厅设计工作。今年6月5日上午,沙县召开沙县小吃产业发展推进会,针对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展开座谈交流,县政协主席林昭闹也参加了会议。

曾因赴宴“喝死人”受到党纪处分

在林昭闹任职期间,曾发生轰动全国的的官员赴宴“喝死人”事件。

2013年9月9日,时任沙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的林昭闹会同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沙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永青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此事在当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据官方公开的林昭闹简历,醉亡事件发生后一个月,2013年10月,林昭闹被任命为沙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两个月后,2013年12月获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从事发前的县纪委书记,到4个月后获任县长,似乎醉亡事件并没有影响到林昭闹的仕途。

2014年1月27日,中央纪委通报,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陈瑞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市长职务;给予林昭闹和吕永青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据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三明市副市长的陈瑞喜,2014年1月任三明市政府党组成员。

事发当年,沙县连发两起官员赴宴“喝死人”事件而引发全国关注。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2013年8月13日,建行沙县支行行长雷炎生和副行长陈志煜等人,在三明市区宴请客户并陪同高消费娱乐,合计消费8160元。事后,该行一名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建银三明市分行给予雷炎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行长职务;给予陈志煜(非中共党员)行政记过处分。

附:

林昭闹简历

林昭闹,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三明农业学校教师、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沙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团县委书记,高砂镇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业局局长兼任沙县林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05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沙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至今,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资料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沙县人民政府网、三明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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