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說明:本文系學習「得到」APP上穆長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所講授的“科技金融前沿:Libra與數字貨幣展望”課程後的要點總結。

1、Facebook的Libra是一個潛在的世界級貨幣變革,以區塊鏈為基礎技術,以一籃子主權貨幣包括政府債券作為資產儲備抵押物,由一個獨立協會(包括eBay和Uber等大互聯網公司、Mastercard及Visa等銀行卡清算組織、PayPal支付機構等28家各領域頭部企業、多邊組織及學術機構)管理,能量很大。(新鳳Notes:聽起來確實很激動人心,但商業角度看,有時大佬越多反而越難成事。Libra在技術、監管等方面都有很多難題,前景有待後續觀察。

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2、區塊鏈可擴展性比較差,不適合支付。分佈式賬本存在天然缺陷,每筆交易都需要系統中所有節點記一次賬、對數據進行全量計算和存儲,因此付款等待慢、體驗差,人行局域網試驗中,純區塊鏈架構極限是每秒3萬筆交易,無法滿足“雙十一”等零售級別應用;而且數據存儲量要求很高,目前比特幣一個節點數據100G+。(新鳳Notes:存儲問題與共識機制是POW、POS還是其他機制無關。而且隨著使用範圍和節點數的擴張,100年後可能賬本數據存儲量將極為恐怖,以至於系統無法幾乎再使用)。

3、很多人誤以為區塊鏈的安全性和隱私保護是最好的。區塊鏈的安全性是賬本難以篡改,但對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很傳統,常有交易所被盜案例,比特幣被盜後記的賬也不能改追不回來。另外控制一半以上節點的51%算力攻擊不難突破,最高曾經90%以上挖礦算力集中在中國。鏈上匿名交易也不是真的隱私保護,美國Chain Analysis曾靠大數據協助FBI、CIA挖出犯罪嫌疑人真實身份,公鏈沒有秘密可言。許可鏈加密也沒有特長之處。(

新鳳Notes:比特幣本質上類似黃金,難以偽造、但可以偷盜。

4、區塊鏈最致命的問題是結算最終性問題。BIS《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講過一個原則:每一筆交易要明確最終完成的時間點、不可回退,但區塊鏈做支付需要分佈式節點投票,法律上很難明確究竟在哪個時間點上才算這筆交易完成(涉及破產時點後交易無效等問題)。區塊鏈用於支付還有系統間交互性、業務連續性等難題需要解決。

5、Libra不是嚴格的區塊鏈加密貨幣,因此才有可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支付工具。Libra採用的不是純粹的區塊鏈技術而是混合式架構,底層中心化交易,最終結算層才採用區塊鏈,因為節點不會太多。目前Libra還處在很早期的階段,bug很多跑不通(未來會吸引全球碼農參與優化、進步會很快);將來可實現每秒1000筆交易(Facebook白皮書目標),每筆交易完成需確認的等待時間是10秒鐘,只能用於國際匯兌或者是跨境匯款(這種場景下使用者不會那麼在意速度)。(新鳳Notes:可能更適用於B端交易如企業間轉賬,低頻交易如購買理財等。

6、Libra與比特幣最大區別是有價值支撐,但依然無法保障幣值的穩定性。儲備資產由一籃子主權貨幣和政府債券組成,通過100%準備金制度保持幣值不會劇烈波動、建立價值信任。但是“一籃子貨幣的資產儲備”不等於“同一籃子貨幣掛鉤”,Libra沒有機制來確保一籃子貨幣的比重不變,法幣兌換自然導致儲備資產中的貨幣比重變化,例如弱勢貨幣國家為了兌換Libra可能會爭相印鈔來兌換,導致紊亂,並不能真正實現幣值的穩定。(新鳳Notes:貨幣的本質是信仰,早期加密貨幣幣值波動巨大就與缺乏儲備資產和信任有關。

7、Libra本身可能會產生派生存款和貨幣乘數,導致無法等值儲備,Libra協會可能就成為了實質上的私營央行。Libra如果被廣泛應用,可能出現以其定價的期貨、消費信貸等產品,這就會出現派生存款、貨幣乘數,即從M0擴展到M1、M2。臉書給Libra的等值儲備限於M0範疇,而Libra的M1和M2沒法保證100%貨幣兌換,這就需要Libra協來測算和控制貨幣乘數並干預、監管,可能變成一個私營的IMF。(新鳳Notes:歷史上貨幣競爭的最後結果,可能是負責任的穩健私營機構之間組成紳士俱樂部式的銀行聯盟,因為外部性強、需要大佬們共同穩定市場,例如美國的聯儲和舊中國的上海。

8、幣值穩定和資產盈利要求是悖論。Facebook有27億用戶,若10%轉化率則3億人,若$10/人則$30億,資產儲備量非常龐大。因此會有資產收益(哪怕存活期),利息收入按白皮書不會向用戶付息,而是要用於系統運行、創始機構分紅和系統升級。這塊成本其實很高,清算機構一年運行成本沒有10-20億人民幣搞不定。臉書為Libra專設的運營機構Calibra是貨幣服務牌照,不能託管資產,必須要把資產託管給其他傳統金融機構(如央行、商業銀行等),管理過程中涉及資產的盈利性和幣值的穩定性,這兩個目標之間天然衝突,很難判斷會向哪邊擺動。(新鳳Notes:猜測可能是幣值穩定性優先,互聯網企業不一定要投資收益,可能流量創造價值補貼,羊毛出在狗身上。

9、Libra是不是貨幣?貨幣基本職能是交易媒介、價值貯藏和記賬單位,比特幣嚴格來說是加密資產而非貨幣,因為價值波動實在太大,沒誰真正拿它去買東西、記賬、貯藏價值。Libra價值穩定,且用戶基礎27億+,做交易媒介有優勢。但劣勢在於匯率波動,超市的商品如果需要法幣、Libra兩個價籤,還要根據匯率來不停更換Libra價籤,成本會太高。(

新鳳Notes:也許會出現金融機構提供套保服務,降低商業機構的Libra菜單成本,而且網絡世界可做到實時調整價格)。

10、跨境支付是Libra最大賣點。強勢貨幣國家(如歐美)居民沒必要用Libra。但Libra白皮書提出普惠金融,解決全世界人民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人民匯款便利問題。比如父母給留學生打錢、海外打工者匯款回家,原本需要Swift、西聯、速匯金等渠道,手續費高、時間週期長(1-2天)而且過程中沒法追蹤,只有錢到賬才能放下心來,此外還有外匯管制等因素。因此Libra在跨境支付和跨境匯款上非常有吸引力;用一籃子貨幣作為儲備資產就是要允許任何人都可以用本國貨幣來兌換。(新鳳Notes:問題是Libra的運營機構如何處理自己收到的劣幣?

11、Libra一定會侵蝕弱勢貨幣。如果跨境交易突破較大形成網絡效應,被廣泛使用的Libra可能從跨境場景拓展到本地場景。如果中國默許用人民幣可以兌換Libra,肯定會出現全面兌換Libra現象,因此導致人民幣貶值,這會吸引更多人去兌換Libra,出現惡性循環。不過如果弱勢貨幣國家民眾對Libra的信心強於法幣,也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窖藏Libra的現象。另外,如果弱勢貨幣國家民眾大量兌換Libra會導致本幣貶值,令低收入者更窮(資產都是本幣計價),反而沒有達到普惠。(

新鳳Notes:穆司長對貶值壓力的表述尺度略有點大。當然了,我們因此一定要搞數字貨幣,人民幣國際化也勢在必行。

12、各國監管不會接受Libra。絕大多數國家貨幣當局不太可能歡迎Libra、把貨幣/匯率政策主動權拱手讓人,儘管這未必能擋住Libra(翻牆)。但如果一個機構有影響各國貨幣匯率安排的能力,但又不承擔相應責任,那是非常可怕的。在國際貨幣體系中,安排和協調各國貨幣匯兌機制的機構,一定是一個具有公信力的、中立組織,否則就會成為一個金融戰爭的工具。但如果各國央行默許,Libra極有可能變成一個強勢超主權貨幣。(新鳳Notes:預計各國央行不會默許,這是與虎謀皮。當然也不絕對,比如津巴布韋。

13、Libra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責任不明確,未來可以推卸責任到分銷商。傳統跨境支付的費用高、成本高部分原因是監管成本。Libra聽證會上,國會、聯儲、財政部、貨幣監理署等機構提出反對意見,擔心用於洗錢、逃稅、恐怖主義融資等問題(例如資金流向朝鮮、伊朗、古巴等敵對國家),這是Libra的弱項。區塊鏈公司Clovr在2018年做的“匯錢回家”調查發現加密資產已佔跨境匯款市場份額15%,加密資產已經是突破資本管制的常用手段。很多暗網、黑市交易用加密資產,武漢某高校副教授製售“甲卡西酮”案就是用比特幣收款。Libra對國會的回應是由分銷商承擔相關責任:Libra運營是通過分銷商賣給大眾,分銷商購買Libra的動作觸發頂層的區塊鏈節點記賬,而且五年內要從許可鏈過渡到公有鏈,等於責任甩鍋。(

新鳳Notes:為反洗錢,也許可設定額度限制,讓Libra初期僅提供小額匯款服務。

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14、Libra的假名機制不是真正的匿名。Libra的用戶實際上會和Facebook、WhatsApp、Uber等28家機構的用戶重疊。儘管Facebook稱不會從Libra獲取數據的,頂多是廣告推送,但並沒有說Libra不會從Facebook獲取數據。這些用戶基本是實名註冊(因為掛接了傳統支付工具或註冊了郵件/物理地址),可通過數據挖掘比對出真實身份。(新鳳Notes:可能只有黃金、鑽石等是真正匿名的,但又難以跨境運輸。

15、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數字現金,本身沒有采用區塊鏈技術。中國人民銀行將推出我們自己的數字貨幣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最早是2014年周小川行長提出想法。DCEP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不需要賬戶就能夠實現價值轉移。如果兩個人手機上都有DCEP數字錢包,只要有電,哪怕沒有網絡、沒有銀行賬戶,都可實現交易。但向數字錢包充錢或從中取錢去理財可能需要用到銀行賬戶。(新鳳Notes:未來將高度替代M0,但預計很難替代銀行存款,畢竟沒有利息。目前全球很多經濟體0利率,如果未來我們利率也滑向0,DCEP和M1的界線可能更加模糊。

16、DCEP支付不同於微信和支付寶。第一,DCEP是無限法償,能使用電子支付就必須接受,微信/支付寶則不同。第二,微信/支付寶的電子支付是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法律地位和安全性弱於紙鈔。如果微信破產(雖然可能性很小),電子錢包裡的錢沒有存款保險,只能參加破產清算。第三,極端情況下如地震後無法通信,或者地下室、飛機上沒信號,則只有紙鈔和DCEP可用於“雙離線支付”(即收支雙方都離線)。(新鳳Notes:對於將微信和支付寶綁定信用卡進行支付的人而言,DCEP可能用處不大。影響更大的經常使用現金和將微信/支付寶與儲蓄卡綁定支付的人。

17、推出DCEP的兩大意義。第一,保護自己的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需要未雨綢繆。第二,替代紙鈔和硬幣(印製、回籠、貯藏、防偽等成本都非常高),解決公眾隱私消費、匿名支付的需求(只要不是犯罪)。DCEP既能保持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的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的要求。(新鳳Notes:第一點意義一帶而過,但可能意義更大吧。

18、DCEP依託大數據進行反洗錢。數字貨幣洗錢成本低於紙鈔(例如金額大時不需要卡車運輸),但可通過大數據進行反洗錢、反逃稅、反恐怖融資。雖然普通交易匿名,但用大數據可以識別出一些行為特徵、鎖定真實身份。例如賭博交易的特徵是常在夜間12點後;沒有零頭、是10的整數倍;開頭是小額,越來越大,突然斷崖下降消失(輸光了)等。再如電信詐騙往往是大量分散的錢集中到一個賬戶裡面,突然又迅速地分散開,消失在很多個賬戶中。出於反洗錢考慮,DCEP對數字錢包有分級和限額安排,例如用手機號碼註冊錢包級別最低,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如果能上傳身份證、銀行卡則可提升等級;如果能到櫃檯面籤,可能就沒有限額。(新鳳Notes:預計實際推行的時候初期即便面籤可能還是有限額,否則一旦有糾紛C端鬧事很難解決,B端法人單位也不方便限制受權者。

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19、DCEP是雙層投放/運營體系,類似紙鈔:上面一層是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下面一層是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對民眾。紙鈔投放是人民銀行印鈔——商業銀行繳納貨幣發行基金——商業銀行將紙鈔運到網點——民眾去網點兌換現鈔。DCEP是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開戶,按照百分之百全額繳納準備金,個人和企業通過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開立數字錢包(只需下載App註冊即可用銀行卡兌換)。

20、雙層投放可避免資源浪費和金融脫媒。發行數字貨幣工程規模大且複雜,單層投放/運營相當於人民銀行直接面對全國民眾,考驗非常嚴峻,而商業銀行的金融科技與IT基礎設施比較成熟,沒必要另起爐灶。況且單層體系會導致商業銀行存款流失到央行,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就會升高,實體經濟就會因此而受到損害。而且如果每個人、每個企業的民眾信息都在人民銀行,人民銀行就可以替代商業銀行做所有的金融業務,這等於是計劃經濟:沒有競爭和激勵機制,一旦出問題就會是大問題。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充分調動商業銀行和商業機構的積極性。

21、DCEP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DCEP是個混合架構,央行不會干預商業機構的技術路線選擇。商業機構對民眾兌換數字貨幣的時候,可以自主選擇用區塊鏈、傳統賬戶體系、電子支付工具、移動支付工具,只要能達到央行對併發量、客戶體驗和技術規範的要求即可。央行希望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選優來共同開發、運營,有利於整合資源、促進創新。(新鳳Notes:這裡面強調“商業機構”,不限於商業銀行,可能也包括微信、支付寶等。做得好的未必是大銀行,小銀行也有機會在這上面做出特色。

22、互聯網創業思維,不適合金融領域。互聯網時代以來創新企業主要是獨角獸模式,要麼做大壟斷要麼做死。但用這一思路做金融問題很大,因為外部性特別強,社會成本很大,損失的不只是投資機構、而是影響整個系統。例如P2P就完全變成這兩年最大的金融風險,有的民眾家破人亡。互聯網金融的創業者很少考慮風險,先想我能不能賺錢,這種思維做大眾金融產品一定有問題。現在很多互金機構實現“310”,三分鐘放款、一分鐘到賬、零個人審核,壞賬率還低至零點幾,但這是在流動性充足環境下,沒有經過一個完整金融週期的測試;一旦流動性不好、大面積無法還款,一個產品失敗可能把整個體系拖垮。(

新鳳Notes:所以現在部分省份直接把所有P2P關了,本質上就是沒有最終貸款人、資本金、準備金等制度保護的低配版銀行。

23、Libra的分銷商體系風險很大。Libra的雙層運營體系下,分銷商很可能會扮演做市商的角色:當Libra買賣中間出現價格波動時進行價差套利,或者平滑流動性。但按照市場的歷史經驗來講,如果在真正流動性吃緊的情況下,按照市場的歷史經驗來講,做市商一定會跑,依靠第三方做市風險很大。納入正常監管軌道對Libra非常重要。(新鳳Notes:DCEP的分銷體系以商業銀行為主,相對更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