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犯罪后聘请律师,要不要把所有的实情告诉律师?

太累太太累


1. 首先,你只有将与案情有关的所有事实都告诉律师,律师才能制定出最适合你的辩护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这些重要事实包括你有没有犯罪、犯罪过程是怎样的、可能留下哪些证据、有没有同案犯等。简单说来,就是你要从头到尾把事情经过说出来。

2. 根据你提供的所有事实和阅卷掌握的诸多细节,律师才能审慎判断,从而得出最适合你的辩护方案。当然,律师应当向你解释各个方案的优劣之处,并且只是建议你选择哪个方案,最终还是由你自己确定使用哪个方案。是你请的辩护律师,当然要尊重你的个人意愿。

3. 如果你不告诉律师所有事实,那么律师就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比如公诉机关已经掌握了你的犯罪证据,唯一选择本来是罪轻辩护,但你却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无罪,于是律师就听你的做无罪辩护,结果在法庭上律师就会被打得措手不及,非但不能让你无罪,反而还会让你重判。

4. 当然,你也无需担心律师会告发你的“犯罪事实”,因为律师对从当事人那里获悉的有关事实,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即使他知道你就是本案的犯罪分子且警方尚未掌握的各种证据,他也不能透露出去。这是一名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更是整个律师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

5. 只不过,你如实告知的事实仅限于本案情况,与本案无关的就不要透露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律师得知了当事人正在或者将要进行危害他人、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就要如实上报司法机关。

——本回答为西安鼎昂全自动智能量化炒币机器人张沫允(历时收益,数据核对,实况直播)个人发表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我想起上大学时我们的法律职业道德老师曾经说过:“律师应当克制自己的好奇心,不要随便询问与案情无关的事实,否则便会陷入职业道德与打击犯罪的两难境地。”


神一样的炒币机器人


犯罪嫌疑人既然已经聘请律师,那么为了让律师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最好还是将与案情有关的所有事实都如实相告吧。当然,与案情无关的就不要告诉律师了,作为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也不希望你告诉他。



首先,你只有将与案情有关的所有事实都告诉律师,律师才能制定出最适合你的辩护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这些重要事实包括你有没有犯罪、犯罪过程是怎样的、可能留下哪些证据、有没有同案犯等。简单说来,就是你要从头到尾把事情经过说出来。

根据你提供的所有事实和阅卷掌握的诸多细节,律师才能审慎判断,从而得出最适合你的辩护方案。当然,律师应当向你解释各个方案的优劣之处,并且只是建议你选择哪个方案,最终还是由你自己确定使用哪个方案。是你请的辩护律师,当然要尊重你的个人意愿。

如果你不告诉律师所有事实,那么律师就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比如公诉机关已经掌握了你的犯罪证据,唯一选择本来是罪轻辩护,但你却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无罪,于是律师就听你的做无罪辩护,结果在法庭上律师就会被打得措手不及,非但不能让你无罪,反而还会让你重判。

当然,你也无需担心律师会告发你的“犯罪事实”,因为律师对从当事人那里获悉的有关事实,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即使他知道你就是本案的犯罪分子且警方尚未掌握的各种证据,他也不能透露出去。这是一名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更是整个律师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

只不过,你如实告知的事实仅限于本案情况,与本案无关的就不要透露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律师得知了当事人正在或者将要进行危害他人、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就要如实上报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我想起上大学时我们的法律职业道德老师曾经说过:“律师应当克制自己的好奇心,不要随便询问与案情无关的事实,否则便会陷入职业道德与打击犯罪的两难境地。”


冰焰


  1. 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必然要将案情告诉律师,即使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不说,也会有其他的证人或者证据来证明大部分或者所有的案情。
  2. 律师不会把实情告诉对方的律师,如果发现律师有泄露可以向司法局或者律协反应,经审查后涉及犯罪的会移交司法机关。律师工作是人家的饭碗,在某个案件中透露信息获得的收益远远要小于其日后代理案件的收入,透漏信息得不偿失。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律师泄露消息给对方当事人的可能,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毕竟是少数,微乎其微的少数。

拓展:《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四十条

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大头皮鞋聊法律


陈律师观点:当一个人涉嫌某罪的情况下,请千万不要自作聪明隐瞒任何关于该案情的事实,律师问任何关于该案的细节都应如实回答,否则很有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置自身于无法预估的风险之中。

首先,任何人涉嫌某罪的情况下,侦查机关(一般都为公安机关,少数几个罪名是检察机关或国安机关)会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一般为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告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并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以前法治不太健全的时代,公安机关对于侦查阶段律师就介入是极为反感的,潜意识里认为律师是来“捣乱”的,会影响办案,但是随着法治的进步,办案人员的法治理念的更新,现在大多数公安机关都是欢迎律师介入,并愿意与律师交流,因为这的确有利于防止办错案,可以有效的降低办案人员的错案率。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请到的律师确实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可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能得到唯一有效帮助的情况下,却选择了不说实情,这无异于一个溺水的人推开向其援助的手,最终置自己于绝地。

其次,对于大部分的人而言,很难判断自己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如果不如实的回答律师,律师在其提供的错误信息的基础上,很有可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导致难以做出最佳的辩护策略(无罪还是罪轻)。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意味着两个辩护方向,一旦无罪辩护不成功的后果就是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差,很有可能会被加重处罚。因此,无罪辩护的策略必须是非常谨慎和慎重的,只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确实是冤枉的,无罪的情况下,律师才会采取该策略,否则一般均为罪轻辩护。所以,犯罪嫌疑人向其辩护律师提供的信息非常的重要,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再次,有很多人的顾虑是告诉律师一些侦查机关未能掌握的情节,律师有没有可能向侦查机关举报?陈律师可以非常明确的回答这点,辩护律师没有义务也不会向侦查机关举报,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律师一旦接受了委托,就必须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去为其辩护,其所做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如何最大可能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辩护律师思考的逻辑是能否做无罪辩护?如果难度太高能否做罪轻辩护?除此之外,不可能再有其他的考量!一个辩护律师如果举报自己的委托人,那其扮演的就是一个“卧底”的角色,必然会遭到行业的处分。当然,前提是就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而言,律师没有义务举报侦查机关未能掌握的情节。如果是其他的犯罪情节,建议还是不要说了,这的确会置辩护律师于两难,比如一个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告诉律师自己其实还杀了人,侦查机关不知道,对于辩护律师而言,两害相权的情况下可能还是会去举报该杀人行为。毕竟与盗窃相比,杀人是个更为严重的情节。

最后,就陈律师实际办案的情况而言,大部分的人都不具备“隐瞒事实”的能力,很多人想当然的向侦查机关进行了隐瞒与撒谎,在与律师的交流中,为了保持一致,也同样进行了隐瞒与撒谎。但是谎言往往是经不住盘问的,为了隐瞒一个谎言可能需要更多的的谎言,而最终无法自圆其说。坦率的说,陈律师基本在第一时间就能判断出犯罪嫌疑人有没有撒谎,因为很多的细节是谎言难以隐藏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智商比较高的犯罪嫌疑人撒的谎比较高明,难以识别,但是法院是讲证据的,在证据面前,谎言往往是苍白无力的。辩护律师由于相信其说的是事实,因此做的准备与证据相冲突时,往往会造成辩护律师极为被动,甚至可能破坏全部的辩护策略。而最终造成的苦果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来承受的。所以陈律师说千万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你有权不聘请律师,或者换律师,但是一旦你决定这个律师作为你的辩护律师,就一定要充分的给予高度的信任。

总结:任何人在被国家机关指控犯罪时,其都是弱小无力的,为了制衡这种力量上的不均等,辩护律师制度才应运而生,辩护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防止由于力量的一边倒造成冤假错案,因此,犯罪嫌疑人唯一能信赖的只能是他的辩护律师,只有说实情才能让律师发挥其应起的作用,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PS:顺便普法一个小的知识点:在看守所里,只有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才要求同步录音录像,而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场所只有监控录像,并没有监控录音,所以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说的话除了律师外并没有第三人能听到,即便真有窃听,也会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陈豪俊律师


大实话:让律师知道自己所犯案情的真相更有助于律师帮你争取利益。

律师,我们都知道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行业,一般来说,也只有当我们遇到某些官司和纠纷的时候才会去找律师咨询,不过,大部分人对于律师这个行业可能还是不很了解的。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个讨论,讨论的话题是,如果一个犯罪分子犯了罪,但是,警方并没有掌握该犯罪分子的全部罪行的证据。然后,问的是,如果这个犯罪分子找律师了,用不用把所有事都跟律师交代了,而律师在得知所有证据后,会不会把证据泄露给警方或者对方律师,然后给犯罪分子带去更进一步的伤害。

说真的,可能对大多数人都会关心这个问题。并且,从我们个人情感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律师去维护一个犯罪分子的利益似乎还有点说不过去。所以,我们也有必要去分析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一点,作为一名律师,去维护自己雇主的利益是最基本的职业底线。只要是这个利益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那么律师就应该最大限度地为雇主争取利益。而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或者个人情绪去判断,这也是作为一名律师最基本需要遵守的。

可能有的人会不理解,会认为凭什么那些“坏人”也要维护他们的利益,这不是助长其嚣张气焰吗?并且很多人可能觉得,如果一个坏人花很多钱请一个很厉害的律师,那对方其实不是必输了。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律师可以将雇主的资料泄露的话,那么是不是一个很有钱的坏人直接花钱买通对方的律师,让他认输就好了,那这官司就不用打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是保护雇主的隐私是非常有必要的。

然后,从律师的角度来说,这是他们的职业,法律是无情的,而律师在帮雇主打官司的时候也应该是以证据说话,而不是靠情绪做事。试想,如果一个律师在帮一个雇主打官司的时候,因为情绪上受不了雇主所犯的罪行,然后把证据给对方了,那么以后谁还敢找他打官司。说白了,如果一个人情绪化太严重,那是根本做不了律师的。当然,如果你感觉雇主的事确实太不道义,你可以选择不接这个案子,但是,绝对不能说,你接了人家的案子,然后转身就把人家给卖了,这则是不行的,甚至是违法的。

最后,也是希望我们所有人能够理解律师这个职业,毕竟,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规范。就像我们不能泄露公司的行业机密一样。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一个人犯罪后,与案件有关的事情,都要告诉律师。这里强调,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告诉了。

比如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么嫌疑人只要将与故意伤害罪相关的事实告诉律师即可,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主观想法、客观行为、立功、自首等等。如果本身还有其他不法行为,如盗窃之类的,就没有必要再告诉律师。之所以因为如此,是因为:1、律师在会见嫌疑人的时候,法律规定不被监听,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侦查人员有没有在会见室安装鉴定设备,如果侦查人员根据监听发现线索,不排除会立案侦查;2、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嫌疑人的交待,如果律师知道了嫌疑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这里能够再实施犯罪的,也只有共犯了。

所以,回到第一句话,与案件有关的事情,都要告诉律师,与案件无关的,就不用讲了。


聊法人


千万别!

你是看美剧看多了吧?在美国你当然要和律师说出一切,也不用怕律师举报你,美国法律规定,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有保密义务,你说你杀人,律师一样会为你隐瞒

中国可不是!中国法律可没有保密!律师听到你杀人,必须向公安机关举报你,你想坑死你还是律师?律师听到不举报你他就犯罪了!

不过你要相信律师,不信你们也不行你不专业啊,暗示一下,或者比喻一下,或者说假如有一个朋友怎么样,懂了?


东北虎24517108


显然是必要的。

当你决定委托某位律师当你的辩护人时,你的家人肯定是多方打听和判断后决定委托该位律师。并且在委托后,律师也需要到看守所与你会见,签订相关性委托手续。

当你决定办理委托手续时,前提就是和对方建立信任关系。

其次,律师只有通过你的陈述尤其在侦查阶段,分析案件的情况,寻找到对你有利的证据材料和辩护点。相反,你可以隐瞒或者改变事实情节,不利于律师作出判断,从而更好维护你的权益。

同时,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到检察院阅卷,看相关卷宗证据材料,询问笔录等,结合你之前的陈述,进行最后分析。

另外,律师在每个阶段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调整辩护策略,和你进行会见沟通,告知你相关法律审判程序和注意事项。

总之,律师与客户是需要相互配合,相关信任,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请相信律师,更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公平的审判。


法治追随者


既然聘请律师提供帮助,那么作为嫌疑人,必须把案件实际情况原原本本告诉律师,让律师知晓嫌疑人的所有行为,全面掌握案情,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策论,依法为嫌疑人维权,这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一样,既然看大夫,就要对大夫有足够的信任,把病人无任何隐瞒的讲清楚,让大夫准确诊断病情,做出科学的诊断结果,快速高效的治疗疾病,隐瞒病情则可能造成误诊,最终坑害自己。


刑律说法


作为执业律师,建议最好把所有的实情告诉所聘请的律师。律师会帮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辩护,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首先题目中描述有误,描述的是律师会不会把实情告诉对方律师?要是在刑事案件中,对方可不是律师,对方是代表国家对你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当然了,我认为你的律师是不会把所知道的所有实情告诉检察官的,这点职业道德还是有的。

为什么要把实情告诉律师呢?律师是你花钱请来的,自然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律师既不会出卖你,也不会替你做伪证。客观真实的了解案件情况,才能制定出最佳的辩护方案。



社会上也有误解,认为律师拿钱就是为了替坏人脱罪。我认为不能这么说,律师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出现是为了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决不是为虎作伥。现代法制要求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律师和检察官的法庭对抗,把案情查清楚,既补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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