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四

第四章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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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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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03

第十七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社会科学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研究和活动。

04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应当把普及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社会科学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开设社会科学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社会科学知识专题讲座。

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社会科学知识纳入就业和创业培训内容,开展以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权益维护等为重点内容的社会科学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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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图书出版、发行单位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纳入出版、发行计划,支持有关专家学者创作、编辑社会科学普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报刊、广播、影视等媒体应当开办社会科学普及栏目,制作社会科学普及节目,播放社会科学普及公益性广告,并做好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宣传报道。

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生产、传播有益于提高公众文化素质、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科学普及作品。

文艺团体及其他文化机构应当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创作和演出。

06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针对村民、居民的需求,利用当地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等资源,开展睦邻友善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健康生活、家庭美德反对邪教、破除封建迷信等内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时,当地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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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当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普及社会科学知识。

08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或者财政支持的图书馆、纪念馆、艺术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平合作用,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公共文化场馆管理机构应当积极为其他机构、团体或者个人在公共文化场馆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适当免相关费用。

鼓励和支持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纪念会等活动的承办单位,利用场馆、设施开展相关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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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鼓励和支持车站、机场、码头、地铁站、宾馆、商场、银行、医院、影剧院、景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利用宣传栏、公益广告、信息橱窗、电子视频等设施和載体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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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将社会科学知识作为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以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有条件的可以面向公众开放企业社会科学活动场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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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财政支持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者,应当结合研究成果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鼓励和支持公务员、文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媟体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等结合本职工作和自身专长,积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和有关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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