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舞阳胜诉案件10个月未见执行 当事人:等到花都谢了

“从春天,到夏天;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如此往复,我的官司历时四年终获胜诉。然而,胜诉的官司却没有带来胜利的果实:从今年元月开始执行,又一个春夏秋冬,却没有任何进展。如今传出企业要倒闭的消息,真是等到花都谢了!”近日,河南漯河市民刘栓保,谈起自己来之不易的胜诉官司时一脸落寞。

官司胜诉10个月不见执行

据介绍,2012至2015年间 ,漯河市民刘栓保陆续筹措资金560多万元借给舞阳县人民商场以解决商场资金短缺之急。双方最初约定2013年底还钱。转眼间,3年过去了,舞阳县人民商场虽然看起来生意兴隆,却始终没有还钱的意思。

2016年初,刘栓保将舞阳县人民商场诉至舞阳法院。经一审二审历时4年,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舞阳县人民商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栓保借款本金6402400元及截止2014年8月止的利息1031688元;并支付自2014年9月1日起以6402400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该判决2019年1月7日生效。

迟来的判决,让刘栓保看到了希望。然而,接下来的10个月让刘栓保由充满希望变成失望透顶。

刘栓保告诉记者,从拿到胜诉判决起,他几乎每隔几天都去法院催促赶快执行。“不是我着急,我身后债主,也都是拿着棒子追我。”然而,法官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一会说快了快了,一会说找不到人了,一会又说领导不让执行,等等。很快10个月过去了,法官又告诉我,案件执行不了,企业要破产了。

“听到这句话我跳楼的心都有了!”

舞阳县法院:我们一直在努力

针对刘栓保反映的情况,舞阳县人民法院在给记者的回复中详细的介绍了案件的执行情况。这份回复给人的感觉,法院一直在努力。该回复列举了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此期间所作的工作:

2019年1月15日,刘栓保申请执行案在舞阳县法院立案。

2019年1月15日,舞阳法院法官到舞阳县房管局查询舞阳县人民商场房产情况和到舞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土地登记情况,查询到舞阳县人民商场有三处房产,即舞阳县人民商场分成三处房产,但三处房产均无土地登记信息。

2019年1月16日,舞阳县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舞阳县人民商场三处房产。

2019年1月17日,舞阳县法院向被执行人舞阳县人民商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知等法律文书。

“但被执行人舞阳县人民商场法定代表人,该商场经理乔三多次投送均称自己不在家而拒收。”回复称。

1月17日,舞阳法院法官再次到舞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土地登记情况,均无登记信息。

2月27日,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延伟律师(刘栓保的律师)再次面见法官,要求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

针对此要求,回复写道:”本院(舞阳法院)随即通知舞阳县人民商场、舞阳县商业贸易总公司提供舞商总字【2019】7号关于暂缓舞阳县人民商场债务执行裁定的请求,并提供舞阳县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舞阳县人民商场申请破产清算的报告》现已呈送县政府,按照《舞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舞政[2016]60号)规定,该报告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前需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目前正在审查中。本院将该情况提供给申请执行人刘栓保,但申请执行人刘栓保不同意该意见,认为舞阳县人民商场是在拖延时间。”

2019年3月4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将舞阳县人民商场法定代表人乔三通知到法院签字。”

2019年5月30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再次传唤舞阳县人民商场法定代表人乔三,并让舞阳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宝山以及申请执行人刘栓保,舞阳县人民商场职工代表到场商讨解决措施,但最终以协商不成而告终。

2019年6月27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再次约谈舞阳县人民商场经理乔三,但乔三以在县政府开会没到场。申请执行人刘栓保要求对舞阳县人民商场所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在这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就该案是评估拍卖还是破产清算或是执转破,向团队长、执行局长汇报,共同探讨最佳解决方案。”

2019年6月28日,经申请执行人刘栓保提供舞阳县人民商场出租房产到期,租户需重新交纳租赁费,要求法院冻结该租赁费,本院对该租赁费逐户落实,逐户冻结了租赁费。

2019年7月2日再次约见被执行人舞阳县人民商场经理乔三,乔三说给你们送来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0号,舞阳县人民商场马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院告知他舞阳县人民商场的租赁费已经冻结,下一步舞阳县人民商场不能再收取租赁户的租赁费。

2019年7月11日,申请执行人刘栓保再次要求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为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申请并批准延期。

2019年8月5日,舞阳县法院法官再次约见舞阳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宝山。徐宝山说,7月29日舞阳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协调会,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并在积极推进。

2019年8月12日,舞阳县人民法院针对以上情况,召集舞阳县人民商场和舞阳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协商解决办法,就所协商的事宜让舞阳县人民商场和舞阳县商业贸易总公司提供职工名单、所欠外债情况、县里就土地所作的会议纪要等情况。让申请执行人刘栓保提供他所掌握的职工名单,但均未提供。

2019年8月13日和14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又走访了舞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孙耀克副局长和马海涛主任,就舞阳县人民商场土地登记一事进行了询问,舞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土地确实没有登记。

该回复最后强调:“经查证,该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舞阳县人民商场土地没有土地证,无法确定土地性质,权属不清、土地性质不明,无法进行评估,直接影响拍卖;二是所查封房产,其中有部分房产舞阳县人民商场在1994年照顾内部职工卖给16户34间,现在又转让多人,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问题。三是舞阳县人民商场职工工资、社保等问题未妥善解决。四是舞阳县人民商场已向我院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土地与房产权属存在纠纷,需协商处理权属归一问题,一同拍卖。人民商场相关材料已退回,正在补充材料。”

律师:法院回复语焉不祥,有糊弄之嫌

针对法院回复,宋延伟律师说,表面上看,舞阳县法院的回复似乎振振有辞,解释了法院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里未能执行的理由。实际上,该回复用了大量的不确定信息来回避责任,敷衍媒体和当事人。比如说,回复中称,“舞阳县人民商场已向我院提交破产申请”,却没有说是什么时候提交的,当事人也从来没有见过;又说“人民商场相关材料已退回,正在补充”,什么时候退回?为什么退回了?回复中都没有说明白;再如,回复称,“经审查,土地与房产权属存在纠纷,需协商处理权属归一问题,一同拍卖”,权属是否归一都可以一同拍卖!何需协商?难道协商就可以将权属不一致的问题解决吗?

宋律师指出,法律本应是十分严肃和严谨的,但在舞阳县人民法院的回复逻辑混乱、语焉不祥,有糊弄人感觉。舞阳县人民商场有权申请破产,这没有什么问题,但破产程序的启动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法院无权自行决定债务人破产。事实上,据刘栓保了解,舞阳县人民商场一直没有正式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曾试图直接将案件“执转破”。

宋延伟律师强调,舞阳县人民商场土地和房产应该不存在权属不清的问题,更不会因此不符合拍卖条件。按照地随房走的法律原则,舞阳人民商场对商场占用的土地当然享有使用权,即便舞阳人民商场占用土地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也一样可以拍卖,买受人只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发稿前,舞阳县人民法院龚姓法官告诉记者,舞阳县人民商场的确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但经法院审查,舞阳县人民商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破产条件,现在正往拍卖方向走。

“如果拍卖,舞阳县人民商的房产问题、土地问题都不太明确,都需要弄清楚,中间有很多问题都需要处理,但没有处理。”龚法官说。

龚法官的话给人感觉是,问题似乎又回到了10个月以前的原点。(作者: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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