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癌症,忌諱說哪些話?

1.判了死刑

經常有人這麼說,特別是一些報道的稿件和一些抗癌明星的自述中如是說。這個比喻很不恰當,患者聽了不舒服,傳遞給普通讀者的,則是一種瀰漫性的恐怖。已經生病了,你再說他被判了死刑,直接把他說的就要赴死去了,並且這個表述沒有任何積極的關懷,實在不太好。即使是事後回顧,也不適合這麼說,病人看了不舒服。

嘴下有毒 | 得了癌症,忌諱說哪些話?


2.得了絕症

第三者議論得了癌症的人,經常這麼說。慢慢地,癌症等於絕症這個觀念,就成為一個固定的常識了。於是,以後不管誰得了癌症,即使不告訴他,他自己也會想:我得了絕症。癌這個字,挺恐怖的。造字的時候,就是病旁加了一堆岩石,意即毒根深植體內,難以根治,如同岩石一樣頑固。癌症到底是不是絕症,這個結論至少目前是一定道理和依據,即使是早期癌,也很麻煩。但只是當我們討論癌症這種病的實質的時候,才有必要最低限度地用到絕症這個詞。社會上,這個詞應該消失。

3.已經晚期

晚期這兩個字,給人的感覺是病入膏肓,基本沒有治療的必要和治癒的希望。癌症分期,本身就具有不太科學的一面,只是臨床中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用以指導臨床治療規範。如果必須使用分期表述,可以用四期或第四期這樣中性的、不帶有預判性質的醫學術語。現實中,晚期病人的治療難度的確很大,但也有不少晚期病人存活下來了,這裡面有三個原因:一個是癌種不同,有的癌症,即使轉移而被判別為晚期,但本身是惰性癌症,比如前列腺癌、甲狀腺癌等。另一個原因是患者充分和合理地利用了現有的醫療手段,恰好既保全了自己,又有效地克服了病情進展。還有一個原因是,即使是同一種癌症,但晚期和晚期不一樣,有的病情已經失控,大面積多地多灶轉移,而有的則雖然同是晚期,但轉移灶孤立,依然具備放療或者手術根治的條件,再輔以化療、靶向、免疫等治療手段,就有可能顯著延長生存期甚至治癒。所以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4.不作死就不會死

自媒體寫手經常這麼說,而熟人們在議論中也經常會說抽菸抽的、喝酒喝的、生氣氣的,等等這些原因,很容易傷到病人自尊。癌症的病因,目前尚不明確,誰得了誰倒黴。除了宮頸癌與HPV以及胃癌與幽門螺桿菌高度相關外,其餘的癌症病因均缺乏科學依據。不管什麼病人,都需要有一個“體面”的生病理由,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心理上的安慰與精神上的關懷。在癌症的病因尚未揭開之前,我們需要給予所有癌症患者一個更能讓他們接受的,從而也是不太傷面子的原因。不少人得了癌症以後,馬上就會向別人強調說:我不吸菸不喝酒。他們之所以這麼說,顯然是擔心別人誤解自己有不良嗜好。還有的癌症患者會暗示別人,我性格挺好的,心情開朗,這句話的意思是不要懷疑我的性格。已經生病了,馬後炮式的歸因於事無補。

5.我已經盡力了

生死之前,任何盡力都是蒼白的。生死之前,盡力無止境。我們之於至親之人,最重要的就是生命的託付。親,就是親命。我們都做得很好,都很盡力,只是能力和條件有所差別。儘管我們都努力了,但內心不能這麼想,但這句話對病人是很殘酷的。如果病人無意中聽到這句話,會感到沉重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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