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期】城廂法院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第576期】城廂法院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10月14日下午,城廂法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宣判,兩名犯罪分子獲刑罰。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起,鄭某某經常糾集林某某及同案人陳某、謝某某,在城廂區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漸形成以鄭某某為首要分子,林某某及同案人陳某、謝某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法院判決】

被告人鄭某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被告人林某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被告人鄭某某、林某某退出的贓物折價款人民幣三千九百元,發還被害人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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