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擬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

深圳居民提取、存入超過50萬元或將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5日,在央行官網掛出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管理範圍,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值得留意的是,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對於普通百姓關心是否影響自己的存取款便利問題,央行相關人士進行答疑稱大額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

選取三地試點“有講究”

為什麼要開展大額現金管理?據悉,近幾年來,雖然我國非現金支付業務迅速發展,但流通中現金總量平穩,大額現金交易量繼續增長,大額現金支取成為流通現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來越多的大額現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現金流通綜合效率不高,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帶來負面影響。

據介紹,一些發達國家普遍把大額現金管理作為社會治理和國際合作的重要內容,採取從嚴從緊的管控措施。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適應當前形勢需要,我國亟需加強大額現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為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提供支撐。

那為何選取了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進行試點?在《通知》中已經有了答案——基於各地現金流通使用實際及管理基礎,人民銀行選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進行試點。其中,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管理基礎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為全國現金投放重點區域,浙江省一些行業大額用現情況突出,個人賬戶大額用現情況突出,深港之間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普遍。

據悉,試點結束後,人民銀行將評估試點成效,修改完善大額現金管理措施內容。同時,將統籌研究現金管理制度,為相關管理措施在全國推廣創造更好的條件。

試點地區大額現金起點各不同

記者留意到,在通知中,明確了先試先行的方案,提出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試點行”)參考本地現金分析數據,基於企業和個人用現特點,聽取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企業等方面意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本次試點針對的大額現金業務管理範圍。

據悉,管理金額起點須符合總行對起點金額以上業務筆數、金額在總業務量中比例要求,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對監測非常規大額用現行為有針對性,既避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負擔過重,又對客戶的整體影響較小。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大額現金管理的內容是什麼?從試點方案來看,包括規範大額取現預約業務,即試點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建立相關預約規則,明確客戶預約的時間、渠道方式、信息要素,並保存預約信息,向試點行報送。同時,還提出規範大額取現預約業務、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範制度以及建立大額現金分析報告制度等多方面。

以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為例,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試點行確定本地區客戶登記的信息要素,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採集、保存、統計上報登記信息。這也意味著,如果深圳居民一次性存取款在20萬元以上,將在辦理也無視進行登記。值得留意的是,試點行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字號碼數據集中要求與大額現金監測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存取業務的信息與現金實物的冠字號碼相關聯、可追溯。

■大額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

大額現金管理,會不會影響到公眾的日常生活?對此,央行方面明確表示,大額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

央行表示,目前我國如現金、票據、轉賬、網上、移動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都會低於規定的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不會受到任何不便影響。

此外,央行方面提醒廣大社會公眾應正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守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現金存取只是其中一種形式,存取自由的前提都是合法的。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並不受到限制。同時,對主動提出現金服務需要的社會公眾來說,銀行業金融機構會提前做好現金服務保障措施,進一步提高現金服務水平。

知多D

1.大額現金管理的依據是什麼?

現金管理一直是我國重要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是“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現金管理的職責是“各級人民銀行應當嚴格履行金融主管機關的職責,負責對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進行監督與稽核。開戶銀行依照本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負責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對開戶單位收支、使用現金進行監督管理”。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了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和強化監管以及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等一系列的具體要求。

2.大額現金管理的內容是什麼?

一是從現金實物的角度,建立健全大額現金服務與管理措施,以此來適時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現金流通環境和降低全社會管理成本。二是合理設立大額現金管理的金額起點,絕大部分日常經濟活動單筆現金使用量在金額起點以下。三是分析、引導、規範並重管理,採取銀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報以及本外幣出入境等環節相關措施,大力營造減少不合理使用現金的社會氛圍,優化現金服務,整合現有資源,不斷提升大額現金管理水平。

3.大額現金管理與現有現金管理措施的關係?

大額現金管理的措施都是立足於優化和提升現金服務水平,與現有管理措施的關係是統一的、銜接的。一是現有措施的規範。對現有規定不明確、不統一的制度進行明確、規範、統一。二是現有措施的補充。實施重點行業風險防範、特定行業限額和個人收入報告以及信息交流與共享相關制度。三是現有措施的提升。依託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存取業務,優化處理流程,提升現金服務,形成監管合力。

4.大額現金管理工作如何推進?

我國地域遼闊,文化差異大,經濟金融發展不平衡。大額現金管理牽涉面廣、影響廣泛。基於此考慮,現階段按照先試點後推廣、先易後難、先存取後收付的思路,選擇大額現金業務具備代表性、覆蓋度較大、總量具備一定梯度,且公共服務管理和社會管理基礎較好的部分地區,以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存取為切入點,營造大額現金管理社會氛圍,並積極與特定行業、特殊領域大額現金收付和收入申報相關部門溝通,形成共識,研究措施,共同推進大額現金綜合管理措施,及時完善薄弱環節和不足,儘快形成可複製推廣的實踐經驗,為下一步全國推進提供決策參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