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從“減證便民”到“無證利民”

本號法律顧問:台州飛呈律師事務所

如何實現辦事“無證明”、政務服務高效便捷,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關鍵。據統計,在臺州市縣兩級取消的7285件證明材料中,共有1249件證明材料是通過告知承諾方式予以替代的,佔總數的六分之一。

2018年以來,我市通過全域梳理,摸清證明材料底數;通過多措並舉,全面取消證明材料;通過數據共享,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全面推動“減證便民”向“無證利民”的升級。全域建成“無證明化城市”後,提升了政府管理服務效率,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減輕了基層工作負擔。在今年10月11日司法部在我市召開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座談會上,台州“無證明化”工作成效獲得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確定“一”張告知承諾範圍清單

5月14日,司法部印發《關於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就實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作出具體部署。

5月22日,台州市司法局迅速行動,結合全省“八統一”事項清單,一方面從政務服務網調取權力清單,另一方面委託中介機構集中梳理清單,對在全市域“無證明城市”創建中取消的市縣兩級7285件證明材料進行逐一梳理,全面掌握了各單位可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

市司法局法治督察處處長王軍玲說,“由於量大、面廣、時間緊,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我們市縣兩級同步進行梳理。在確定清理範圍後,又參考國務院有關部委、省政府證明材料清理情況逐項進行比對,確定了承諾事項範圍。並主動與各有關單位對接,逐項擬定了承諾意見。最後,經過近半個月的緊張工作,市本級對通過書面告知承諾方式予以替代的106項證明事項和141件證明材料進行了明確。”

編制“兩”份告知承諾文本模板

在明確告知承諾範圍後,為加快告知承諾制的推進速度,市司法局按照內容完備、邏輯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製作提供了《單位告知書》和《申請人承諾書》兩個模板,供各單位參考編制告知承諾文本。

在各單位編制完成告知承諾文書初稿後,市司法局專門組織律師團隊到各單位對文本進行了全面的形式審查和內容審查,確保告知承諾文本符合法律要求。此後,在彙總編制《台州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目錄》後,市司法局又組織人員對市本級22家單位141件符合告知承諾予以替代的證明材料規範文本進行了第二輪審核,確保文字準確、監管方便、風險可控。

目前,各有關單位已按照要求對確定為採用告知承諾方式替代的證明事項和證明材料,制定完善了辦事指南,並在網上公佈,辦事群眾可以在辦事窗口領取,也可以打開臺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填寫。

規範“三”種告知承諾運行機制

為使告知承諾制的運行高效、有序,市司法局探索實施了事中事後監管、容錯免責、失信責任三項機制。

“行政機關發現申請人承諾不實的,應當責令申請人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撤銷有關決定。對告知承諾的證明材料,如不能通過系統查詢相關證明事項信息的,我們鼓勵行政機關採取上門調查、實地核查、委託第三方等方式進行核驗。”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戴平說,“對採用申請人承諾方式辦理的,申請人應當對其所承諾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如行政機關在事中事後監管中發現申請人承諾不實的,對行政機關和經辦人員不作負面評價,不追究相關責任。”

在失信責任方面,我市還通過制訂《台州市企業信用促進條例(草案)》,為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提供法治保障。如監管中發現企業作虛假承諾或者違反承諾的,將依法處理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打好“四”類告知承諾問題補丁

對告知承諾制的實施來說,清單的公佈,制度的建立,都只是工作的起步。為防止證明材料“反彈回潮”,告知承諾制度空轉,市司法局從5月至7月,已牽頭分兩次對全市告知承諾工作進行了明察暗訪,已查訪市縣兩級行政機關169家、鄉鎮27個、村(社區)36個。

通過召開座談會、翻閱材料等方式,共梳理發現“信息共享協查工作不到位、變相索要證明仍存在、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未跟進、辦事指南修改不完整”等四種類型56個問題。比如村民楊梅自產自銷證明的出具,同屬仙居縣南峰街道的下垟底社區和清口園村,因幹部認知差異,導致證明材料出具截然相反,下垟底社區幹部對該證明材料已取消的情況不瞭解,還是按照往年做法開具證明;清口園村幹部知曉該證明材料可通過書面承諾方式予以替代,已不再出具證明,而是告知村民採用書面承諾替代。對此,市司法局積極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完善,及時打好問題補丁,為告知承諾制的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更加高效便捷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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