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拟将“顺风车”合法化,此前运营罚款1万至3万元

南都讯11月6日上午,滴滴顺风车在滴滴出行App宣布,将于11月20日起,陆续在哈尔滨、太原、石家庄、常州、沈阳、北京、南通7个城市上线试运营,再次将顺风车拉回大众视野。记者获悉,日前广东珠海市交通部门也正就“顺风车”运营在向市民征求意见,“顺风车”有望在珠海迎来合法化。

广东珠海拟将“顺风车”合法化,此前运营罚款1万至3万元

就在今年7月,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魏永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还明确过“顺风车”的定性,魏永民明确表示,路边接搭顺风车的乘客的情况,属于非法营运,按《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将面临罚款1至3万元,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私家车不可以接入嘀嗒出行顺风车平台,因为嘀嗒现行运营模式与相关指导意见明显相悖,属非法营运行为,按《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将面临罚款1万至3万元,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此次草拟《珠海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则表示,合乘出行(即顺风车)属于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事故责任等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合乘出行不属于经营性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范围。

是不是只要自家有私家车就可以运营“顺风车”?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意见(征求意见稿)》,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具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一年以上,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乘用车提供合乘出行。如果司机不符合条件的,将不允许在各类顺风车平台注册。已注册驾驶员和车辆如发生有关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平台也应及时注销其注册信息,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收费顺风车,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受限制。

采写:记者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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