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大貨還敢闖禁行 萊西“雷霆行動”查獲“瘋狂司機”

魯網11月7日訊 (記者 趙光 通訊員 宋學友 封志遠)

萊西一名大貨車司機不僅酒後駕駛車輛,竟然還敢私闖進入大貨車禁行路段,多虧被萊西警方及時查獲才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令人沒有想到的是這名“瘋狂司機”竟然還不是初犯,這回“雷霆行動”的嚴打攻勢得讓他好好清醒一下啦!

酒后驾大货还敢闯禁行 莱西“雷霆行动”查获“疯狂司机”

2019年11月5日15點20分許,萊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煙臺路中隊民警趙先軍、胡云海在萊西市濟南路執勤時,突然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UK86**的重型倉欄式貨車正沿濟南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萊西市濟南路中學門口附近,由於該路段屬於市區大貨車禁行路段,且周圍又有學校等重點單位,為避免發生危險,民警立即上前將大貨車攔下,就在民警準備對駕駛員進行詢問時,聞到駕駛員身上竟然有一股濃重的酒味,後民警依法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這名駕駛員的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已經涉嫌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后驾大货还敢闯禁行 莱西“雷霆行动”查获“疯狂司机”

隨後,民警將該車駕駛員帶回審查。後經審查得知,駕駛員系萊西市人劉某,據他稱:當日中午他在喝了一杯白酒、三瓶啤酒後,下午駕駛車輛外出拉貨,為了躲避警方的檢查,他還故意趁下午3點出門,並且還專門走的大貨車禁行路段,結果沒想到還是難逃警方的檢查。後民警通過查詢竟然還發現,劉某早在2015年8月份曾因酒後駕駛被處罰過,然而上一次的教訓並沒有讓他長“記性”,這一次正撞到公安機關秋冬嚴打整治攻勢的槍口下,更加嚴厲的懲罰希望能夠讓他好好清醒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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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劉某因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被合併處以行政拘留20天、罰款6000元、吊銷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法律鏈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3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警方提醒:雖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常識,但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倖心理,對喝酒開車不以為然,以為喝少點開慢點、避開交警查酒駕就沒事,盲目自信、輕視法律、害人害己害社會。民警表示飲酒會導致人反映遲鈍、行動遲緩,控制車輛能力自然下降,一旦酒後駕駛出了事故,涉及的往往不是危險駕駛罪而是交通肇事罪,如果出了重大事故,還有可能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萊西警方在此再次提醒,每一位駕駛人員要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置若惘然、心存僥倖;要時刻做到警鐘長鳴,為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請安全駕駛,珍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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