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賀蘭通報傳銷行政處罰典型 3名傳銷“大拿”各被罰10萬元

銀川市賀蘭通報傳銷行政處罰典型 3名傳銷“大拿”各被罰10萬元

11月6日下午,賀蘭縣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今年以來該縣打擊傳銷工作情況:截至10月28日,搗毀傳銷組織1969個,查獲傳銷人員4961人,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862人,移交公安部門刑事拘留68人,解救、教育、轉化4008人。同時,該局通報了3名傳銷行政處罰典型。

傳銷“大經理”王某A

現年52歲的王某A於2017年3月從甘肅省渭源縣來到寧夏賀蘭縣,通過上線給傳銷組織繳納了33500元“投資款”,參加名為“西部大開發雙向扶貧項目”的傳銷組織。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王某A組織、發展下線47名,晉升為“大經理”級別,獲得上線獎勵“大經理”標識金戒指1枚、金項鍊1條。2019年1月26日,賀蘭縣開展打擊傳銷集中行動中,王某A被抓獲,執法人員當場查扣其用於發展下線的金戒指1枚、金項鍊1條、現金2萬元。6月3日,賀蘭縣市場監管局對王某A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非法財物2萬元,沒收非法財物千足金黃金戒指1枚(31.2032克)、金項鍊1條(98.2814克),罰款10萬元。

傳銷“業務主任”王某B

現年53歲的王某B是甘肅省合作市人,自2017年4月開始在賀蘭縣從事傳銷活動,通過上線給傳銷組織繳納33500元“投資款”,參加名為“西部大開發雙向扶貧項目”的傳銷組織,同時用妻子、兒子、女兒等人的身份證給傳銷組織繳納134000元“投資款”。王某B組織、發展下線56名,晉升為“業務主任”級別。8月19日,賀蘭縣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非法財物81803.50元,罰款10萬元。

傳銷“骨幹”劉某

現年53歲的劉某是廣東佛山人,自2017年4月從甘肅臨夏來到賀蘭縣,通過上線給傳銷組織繳納33500元“投資款”,參加名為“西部大開發人力資源雙向扶貧項目”的傳銷組織,發展下線共計繳納“投資款”134000元。加入傳銷組織後,劉某以“業務主任”身份給發展的傳銷新人“洗腦”,誘騙他們參加傳銷,並因此成為傳銷組織的“骨幹”。2019年8月,賀蘭縣市場監管局對劉某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非法財物41704元,罰款10萬元。(記者 張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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