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人員同時佔用兩個事業編制,領兩份工資,合理嗎,會如何處理

一個人有兩個事業編制的工作,並同時領工資,這是標準的兼職。事業單位不允許兼職取酬,如果根據工作需要,在下屬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兼職的,只能領一份工資,在兼職單位所獲得的所有收入,包括髮明專利收入等,都要明確報備,由原單位進行分配。如果兼職期滿,不願意回原單位工作,必須辭去原單位工作,不得領雙薪。

因而,一個人同時有兩個事業身份,併兼職領雙薪,這在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中,是違反規定的。也就是說,如果明著來,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即使有也會被很快糾正。這種情況,不僅包括在下屬事業單位或企業兼職,同時也包括住建領域內的“掛證”行為,2018年年底,住建部門也明確規定,不允許“掛證”取酬,全面清理建築領域內的“八大證”的掛證行為。掛證,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兼職取酬,同樣屬於禁止之列。

事業人員同時佔用兩個事業編制,領兩份工資,合理嗎,會如何處理

事業人員如果不能合法兼職,卻有兩個事業崗位同時領兩份工資,如果使用一個身份證,基本上“吃空餉”是肯定的,而“吃空餉”屬於違規違紀行為,是會被組織人事部門查處的。個人佔編,會通過“編制實名制”系統,在全國範圍內統計核實清楚,同一個身份證使用兩個編制,肯定會被發現。同樣的,如果一個佔編一個不佔編,也會被“工資實名制”系統統計核准,也會被發現。如果身份信息造假,一經查實,直接就是違法犯罪,其後果更為嚴重。如果有兼職領雙薪的違法行為,建議及早處理,並清退非法所得,如果一旦被查處,是肯定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甚至會被開除辭退,嚴重的還會追究法律責任。

事業人員同時佔用兩個事業編制,領兩份工資,合理嗎,會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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