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照顧病重丈夫,在辦理戶口投靠時繼女卻開口索要30萬

現如今北京的人口越來越多,買房的指標已經成為了很大的難題,更不用說落戶了。落戶北京,對於很多朋友來說還是非常重要的,除了福利待遇之外,優質的醫療資源和教育資源都充滿誘惑。北京戶口共有六種獲取途徑,其中,新生兒是每年新增北京戶口最多的情況,大約15-30w/年。除去新生兒,對普通老百姓比較實用的落戶方法大概有: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投靠、考取公務員等。

劉女士多年來,一直全心全意照顧著,因為一次手術失敗導致成為失去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丈夫。如今根據北京市夫妻投靠政策,劉女士想辦理戶口投靠,繼女卻成了最大的阻礙,這到底又是怎麼回事呢?來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祝輝良律師,將在節目中為劉女士解答關於被監護人和監護人相關利益的問題,幫劉女士支招,解決自己的困擾。

全心全意照顧病重丈夫,在辦理戶口投靠時繼女卻開口索要30萬

案例回顧

劉女士和愛人2000年相識,2003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組成新的家庭。2006年,劉女士的愛人因為身體原因需要到醫院做手術,令劉女士沒想到的是,愛人的這次手術失敗了,從而導致自己的愛人成為一個可以坐輪椅,擁有潛意識但是自己無法表達,聽到親人說話也有情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這十多年來,劉女士一直不離不棄無微不至的照顧著自己的愛人。2013年,繼女不知為何突然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人。這次訴訟法院判決將繼女添加為監護人。

2015年,根據北京市夫妻投靠政策劉女士已經可以申請進京戶口。在劉女士過完生日後,就到當地派出所申請進京戶口。誰料繼女在知道了劉女士申請進京戶口後,找到派出所民警阻止劉女士辦理進京戶口。民警也只得再次聯繫劉女士,告知劉女士只有一半的權利,若想辦理進京戶口必須繼女簽字。

隨後,劉女士找到繼女協商此事,繼女要求劉女士支付30萬元才能簽字。面對這樣的情況劉女士不知如何是好,找到《律師幫幫忙》欄目組,尋求專業律師的指導。劉女士能順利的辦理進京戶口嗎?讓我們看看律師怎能說。

律師支招

全心全意照顧病重丈夫,在辦理戶口投靠時繼女卻開口索要30萬

在聽完劉女士的陳述後,祝輝良律師表示,首先劉女士需要明白,《民法通則》第18條第1款:“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以及第3款:“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我國的監護制度來說,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並不是只允許一個監護人,確實可以存在多個監護人。

現在,劉女士的繼女對於劉女士辦理進京戶口的問題,遲遲不願配合簽字,主要是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沒有考慮被監護人和監護人的利益,劉女士可以針對此事向法院提起訴訟。

劉女士在提起訴訟之前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來確認繼女不同意劉女士遷入戶口的原因,證明繼女不同意簽字,並不是出於保護被監護人的權利考慮,而是由於自身利益的需求,並且違背了被監護人的意願,證明此觀點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祝輝良律師建議劉女士,考慮到被監護人的利益,家庭的親情,儘量與繼女協商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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