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過渡期?廚餘垃圾是否要破袋投放?鄭州垃圾分類,這些問題有了答案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林

《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9年12月1日施行。11月6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辦法》規定和市民提出的諸多問題進行了解讀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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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目前鄭州市內五區及四個開發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75%,尚未全覆蓋,且生活垃圾分揀中心也未投用,在這種情況下《辦法》能否做到嚴格實施?

答:鄭州市2017年3月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46個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與推行“垃圾分類”起步早的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鄭州尚顯“稚嫩”。全世界推行垃圾分類最好的國家之一日本,用了30多年的時間才做到全面推行垃圾分類。鄭州此次實施的《辦法》,前期更多意義上是為引導市民參與,加快推進垃圾分類普及工作。

2 問:《辦法》的實施是否會有過渡期?

答:《辦法》由鄭州市城市管理局起草,按立法程序向鄭州市政府送審後,鄭州市司法局會同鄭州市城管局對全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反覆調研、梳理、分析和論證,按程序進行了立法審查、公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多次組織修改、完善,數易其稿,最終形成《辦法》,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徵求意見。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有關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139條,經研究論證,採納了87條;對未能採納的意見,經與有關部門溝通基本達成一致。12月1日起實施不再設有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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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辦法》規定公共場所不設立廚餘垃圾投放箱,市民該如何處置此類垃圾?

答:以前提倡在公共場所多設置垃圾箱,方便公眾養成垃圾不落地的習慣,現在伴隨人們文明程度的提高,相應的標準也在提升。今年杭州在生活垃圾分類推行中,取消了公共場所門店前設置的垃圾箱,目的是為提醒公眾減少垃圾製造,為垃圾減量。鄭州此次規定在公共場所不設立廚餘垃圾投放裝置,其出發點也有相似考慮,建議市民在公共場所將廚餘垃圾帶回到小區等設有廚餘垃圾箱的地方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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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海的生活垃圾分類較為嚴格,那麼鄭州的廚餘垃圾在投放時是否需要將盛放垃圾的塑料袋拆除呢?

答:目前鄭州的新《辦法》沒有對此做具體要求,但按照垃圾細分細處置的原則,以後會逐漸對此提出類似破袋投放的規定。垃圾分類的實施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未來鄭州可能在小區取消已放置的垃圾箱,而實施定時定點投放垃圾的辦法,使垃圾處理更加規範化。

5 問:有什麼垃圾處理的小口訣分享給市民嗎?

答:此次鄭州生活垃圾分類共分為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種,其中的廚餘垃圾需要市民瀝乾水分,以便於後期垃圾焚燒發電。這裡推薦清華大學一位教授總結的小口訣:能賣拿出賣,有害單獨放,乾溼要分開。在家分好類,定時提下樓,定點精準投。

怎麼分?

(一)廚餘垃圾 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有機類生活垃圾固體食物、蛋殼、瓜果皮核、茶渣等廚餘垃圾和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廢棄的果蔬垃圾等

(二)可回收物 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玻璃、紙類、塑料、金屬、大件垃圾和廢舊織物等

(三)有害垃圾 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四)其他垃圾 除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灰土陶瓷、廢棄衛生巾、一次性紙尿布、餐巾紙等難以回收利用的廢棄物

怎麼扔?

(一)廚餘垃圾瀝乾水分後投放至廚餘垃圾收集容器

(二)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怎麼罰?

未按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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